见《紫微杂说》。
八卷。明夏尚朴(1466-1538)撰。夏尚朴(又作良朴),字敦夫,(又一字敬夫),号东岩,江西永丰(今属江西省)人。正统初赴京会试,见刘瑾乱政,不试而归。公元1511年成进士,授南京礼部主事。嘉靖时
十卷。清胡在用撰。在用乃永年(今河北永年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至湖北松滋县知县。该书名为“说注”,本是四书讲章,但于四书义理亦有所发挥。
四卷。清代童能灵撰。此书是作者多年关于“理”、“气”、“仁”等方面的札记心得。首卷为“言心”,此卷中提出:“……心其精,形气之渣滓也”。第二卷为“言性”,提出:“气质中亦有义理。”第三卷为“言仁”,提
一卷。晋范汪(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范旺,字玄平,顺阳(今河南淅川县东)人,博学多通,善谈名理。为庾亮佐吏十余年,甚相钦待;复为庾翼长史;桓温伐翼,为荆州,以范汪为安西长史,温西征蜀,委以留府,
四卷,清王巡泰纂修。王巡泰,字岱宗,号零川,陕西临潼县人,进士,乾隆四十一年(1776)调任兴业县知县。此编是乾隆间知县王巡泰始创,成书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全志共四卷,卷首七序、凡例八则、目录
十卷。清范承谟(1624-1676)撰。范承谟,字觐公,号螺山,汉军镶黄旗(一作奉天辽阳,今属辽宁辽阳)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选庶吉士,授弘文院编修,官至浙闽总督。康熙十三年(1674)耿精忠
十四卷。清黎永椿(其生平未详)撰。永椿番禺(今属广东)人。此书成于同治十二年(1873),把《说文》篆书改写为真书,按真书的画数次第编录。卷首检部目,卷末检疑字,卷一讫卷十四检本部之字。仿《字典》检字
三十卷。明徐常吉(生卒年不详)撰。徐常吉字士彰。万历十一年进士。官浙江按察司佥事。本书分二十四类。次序为先经、后子史,以及仙释之类。分门辑事,以类选词。每条之下的注释,为吴人陆伯元所作。
各一卷。清云南贵州清理财政局编。云南财政说明书首载云贵总督李经羲札催云南清政局等文,以下正文“岁入”共分十类,第一类协款,第二类田赋,第三类盐茶税课,第四类关税,第五类杂税,第六类厘金,第七类捐输、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