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象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二卷。清黄元御(详见《周易悬象》)撰。先人诸家为《道德经》作注,或以养生家言,或以儒、道家言,或以杂家言释解经文。黄元御作《道德经悬解》,多以养生家言训释《老子》。但其书使原文章次多有变更,字句亦多有
五卷。清陈学海修,韩天笃纂。陈学海字二登,江西永丰人,进士出身,康熙五十八年(1719)任恩县知县。韩天笃,邑人。恩县志,自万历二十六年(1598)知县孙居相重修后,距其时已一百二十余年,未有续修。政
一卷。迦叶摩腾、竺法兰译。《四十二章经》是汉地最早译出的一部汉译佛经。因全经共有四十二篇短小经文,故题名为《四十二章经》。其各章内容大体如下:一、说出家沙门行道得果和四果的意义;二、说沙门道法应少欲知
十卷。明马嘉松(生卒年不详)编。马嘉松,字曼生,平湖(今浙江省平湖县)人。万历末诸生。其事迹不详。此书摘录子史及诸家小说,分为十篇,即可景、可味、可快、可鄙、可泯、可坦、可远、可谐、可嘉、可册。书首有
二卷,清耿介(1618-1688)撰;《补编》一卷,清施奕簪撰。耿介字介石,号逸庵,登封(今属河南)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官至詹事府少詹事,曾师事孙奇逢,后复兴并主讲嵩阳书院,学术上兼合程朱理
八卷。黄达劭(生卒年不详)撰。达劭,湖南湘潭人,字吉棠,清代诸生,卒于民初。是诗稿卷一至二,为同治十一年(1872)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作品,收诗二百二十五首,为前一集。卷三至四为《蓼西庄集》,
二十卷。元谭金孙编。谭金孙,字叔金,号存理,自称古云人。不知古云为何地。是编杂选宋人议论之文,分类编辑,以备程试之用。凡后集八卷、续集七卷、别集五卷,而阙其前集。盖不完之本。原本又以陈绎曾《文筌》、石
一卷。清潘任撰。潘任为江苏常熟人,师从李慈铭(1830-1894),有《希郑堂丛书》,《周礼札记》为其中一种。此书自“深蒲”条至“束矢”条,共二十余条,虽篇幅不大,但精义颇多。如“深蒲”条,潘氏取《说
十二卷。《补遗》一卷。明林文(1390-1476)撰。林文,字恒简,号澹轩,莆田(今福建莆田县)人。明宣德五年(1430)进士,授翰林编修,累官至太常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著有《淡轩稿》。是集凡十二卷
十二卷。明朱衡(1512-1584)撰。朱衡字士南、惟平,万安(今属江西)人。学者。嘉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南京刑部尚书等。嘉靖四十四年(1565)黄河决口,以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定议开新河,筑堤防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