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象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一卷。清马国翰辑。《论语》残字共971字,计有开头四篇即《学而》、《为政》、《八佾》、《里仁》和末尾四篇即《阳货》、《微子》、《子张》、《尧曰》。又有校记三节,讲述盍、毛、包、周等字的异同。其他与今本
十五卷。明王恕撰。王恕(1416-1508),陕西三原人。字宗贯,号介庵,晚号石渠。正统进士,历任扬州知府、南京刑部右侍郎、云南巡抚、宁夏巡抚、南京兵部尚书。孝宗时召为吏部尚书。居官历中外五十余年,为
一卷。撰者不详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云:“《春秋四二十国年表》一卷,不知何人作。自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越、邾、莒、薛、小邾。”因此表正二十国,因此《四
四卷。明郑普(约1575年前后在世)撰。郑普,字汝德,号海亭,福建南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官至云南府知府。是集有文三卷,皆应酬之作。诗一卷,仅二十余首,据王慎中所作墓志称,郑普精于经学。
八卷。清冯宜瑜汇刻梁同书书。梁氏之帖,有嘉兴吴氏之《青霞馆帖》、濮院陈氏之《瓣香楼帖》、风泾张氏之《娱志居帖》,并此而为四。嘉庆二十二年(1817)刻成。其中多为梁同书晚年书,有九十一岁之作,犹然笔笔
十卷。附《梅仙诗存》一卷。清周竣圻(约1906前后在世)撰。周竣圻原名清祺,字啸卿,号季侠,河南商城人。生卒年未详。光绪十七年(1891)举人。官直隶候补知县。此编共存诗九百四十五首。始同治四年(18
不分卷。明李贽(1527-1602)撰。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单名贽,号卓吾,又名笃吾、宏甫、温陵居士,晋江(今福建晋江)人。明思想家,著有《焚书》、《续焚书》等。说书即说四书。首《论语》,
七卷。清苗夔(1783-1857)撰。苗夔字仙麓,一字先路,肃宁(今属河北)人。道光间优贡生,精音韵,通训诂,著作尚有《说文声订》、《毛诗韵订》、《说文建首字读》、《歌***韵考》等。是书亦为研究《说文
四卷。王朝瞌撰。王朝瞌,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袭封上洛。该书节录旧文,辑以专记时令。《四库存目》为内府藏本。
二十卷。清吕履恒撰。生平详见《冶古堂文集》(辞目)。吕履恒的诗作流传下来的多达一千五百余首。其中有很多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亦有大量咏史作品。本集由其侄缵曾等校刊。诗以体分,末附词二十四首。前有凡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