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引端
四卷。清邵宝华撰。邵宝华字荆献,号纯斋。河南西平人。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于象数涉猎不多。有时杂引史事证经,多不切确。如释“屯”其膏为:“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吾于前明崇祯见之。”释“明夷”卦“夷于左股”为:“文王之长子为纣所杀,故曰夷于左股”。与经义毫无关涉,不知据何引之,还有错误之处,如认为“十二辟卦”图出于邵雍、称《乾凿度》为“乾氏”等。盖因读书不广所致。有光绪十七年(1891)同文堂刊本。
四卷。清邵宝华撰。邵宝华字荆献,号纯斋。河南西平人。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于象数涉猎不多。有时杂引史事证经,多不切确。如释“屯”其膏为:“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吾于前明崇祯见之。”释“明夷”卦“夷于左股”为:“文王之长子为纣所杀,故曰夷于左股”。与经义毫无关涉,不知据何引之,还有错误之处,如认为“十二辟卦”图出于邵雍、称《乾凿度》为“乾氏”等。盖因读书不广所致。有光绪十七年(1891)同文堂刊本。
三卷。清李良年(1635-1694)撰。李良年生平事迹见《秋锦山房词》。此书主要记述唐宋词人的有关遗闻佚事,书无序跋,事件都按时代先后排列,其间也有编者的参订按语。所引均无出处和著者姓氏,徒使读者迷其
十卷。明徐元泰编,清张祥云补辑。徐元泰,直隶宣城县人,嘉靖进士,万历时官至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书前有徐元泰自序,其中说,汉代司马迁为循吏立传,在于鼓励官吏奉法循理。这实际上是他编本书的
十六卷。清姚配中(1791-1844)撰。姚配中字仲虞,旌德人。道光时诸生。工书嗜琴,有《琴学》、《书学拾遗》。治经深于易,著作除此书外,尚有《周易通论月令》二卷。论者以为自张惠言以后,治虞氏易学成为
一卷。清吴翊寅(详见《〈易〉汉学考》)撰。清人胡秉虔曾纂《西京博士考》,但颇多漏略;且东汉时期缺。此书在胡氏基础上继作。首辑《史记》《汉书》注文及类书所引涉及博士建置沿革的内容,总为一篇,以明汉代博士
十七卷。吴之英(?-1918)撰。四川名山县(今四川省中部)人。由优贡于光绪十七年(1891)六月选灌县训导。其著述极多,有文集《天文图考》诸书及是书。本书前面有之英自序,序的大义是:善于言礼者,通晓
四十卷。清黄钰纂修。黄钰,乾隆年间任萧山县知县。按萧山县志,明朝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年间均有修纂。今流传甚少。清康熙年间又有三修。黄钰莅任后,见邑志自康熙三十二年刘严重修后,又五十多年未修,这其间赋
六卷。朝鲜人辑,具体名氏不详。前有目录及引用书目。据所引之书分析,该书为乾隆之后撰成。所收之人甚多。引用书目中,亦有朝鲜人所著,间有他书所不载者。察其前后,极似随手录。现有朝鲜传抄本、北京图书馆藏抄本
十五卷。旧题宋欧阳修(详见《毛诗本义》)编。该书取《左传》之文略为删节,每篇之首,分标叙事、议论、词令诸目,又标神品、能品、真品、具品、妙品诸名,及章法、句法、字法诸字。前有庆历五年欧阳修自序,引有胡
二十九卷。宋张九成(1092-1159)撰。张九成字子韶,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绍兴二年(1132)中状元,历任佥判、著作郎、礼部侍郎等职。反对秦桧和金,又被诬与禅师宗杲交游,谤讪朝庭,一贬再贬。
一卷。自署天畸人。其生平、事迹不详。该书初成于天启甲子(1624),修订于崇祯辛未(1631)。仿《史记·诸侯年表》体例,以年为经,以国为纬,各记载其大事。但较为丛杂、凌乱。今辽宁省图书馆藏有明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