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廖树蘅(生卒年未详)撰。、事迹见《珠宗草庐诗钞》。此其文集,文颇平实,无轻佻环薄之习,是其所长。惟于文律不甚讲求,故语句颇有疵漏。如《游衡山记》云:“汉唐勋戚多陪陵,高冢祁连,与国无极。”按:祁
二卷。明陈霆(详见《唐余纪传》条)撰。此书是陈霆自山西提学佥事归田后所作。此书共二卷,杂引经传,以己意论断。其词意儇薄,如谓盗发魏王之冢而竹书出,盗发楚王之冢而《考工记》出,二盗于发冢则有罪,于诏世则
一百一十五卷。宋苏轼(1036-1101)撰。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嘉祐二年(1057)进士。除签书凤翔府判官,召直史馆。熙宁间,上书论新法不便,触怒
四卷。清张丙炎刻。所收皆包世巨一家之书。“小倦游阁”是包世臣斋名。第一卷为自书诗文及杂临古帖。第二卷删拟《书谱》。第三卷《〈十七帖〉疏证》。第四卷答问十二条。包世臣自负草书,自谓能上接王羲之。所著《艺
四十卷。清郑虎文(约1755前后在世)撰。郑虎文,字炳也,号诚斋,浙江秀水(今嘉兴)人。生卒年未详。乾隆七年(1742)进士。官左赞善。虎文性情笃厚,于学无所不通。一主河南乡试,再充顺天乡试同考官,三
一卷。岳王遗事一卷。清黄邦宁(生卒年不详)撰。邦宁字远亭,福建同安人,官至河南彰德府知府。该书记岳飞事迹,年谱与遗事皆本之岳珂《岳鄂王行实编年录》,参以《宋史》、黄元振《百氏昭忠录》、刘光祖《襄阳石刻
二卷。清潭芳州刻。标题“徵观楼法帖”五字为篆书。下有“漱芝珍藏”印。上卷称苏轼书,下卷为文征明父子书。苏轼书为《秋牡丹诗》五律十六首。《夜坐》五律一首。《西山观月》、《朔风》七律各一首。其诗意浅薄,字
四卷。未著撰者姓名。该书分类猥杂,标题含混不明,可能是宋代沈枢《通鉴总类》的节抄。《四库全书总目》载有明弘治(1488-1505年)中河间(今河北省沧州)知府施槃郡斋刊本。
①一卷。清金谷元(生卒年不详)撰。谷元字莲溪,江苏盐城人。光绪十一年优贡生,官四川知县。是书专释《说文》“读若”之例,谓其大要有三:一曰取本音以正俗读,如“肉”部“”下云:“省声,读若水之。”二曰取转
见《四声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