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杨钟泰撰。杨钟泰字硕葊,山东招远人,嘉庆六年举人,官至大挑知县。本书专门解释《今文尚书》二十八篇。程题雁为之作序,程题雁在序中称杨钟泰是真正能够表露圣人心迹的人,此书汇集了众说的精粹。伏生为
二卷。不著撰者姓名。开始为四六体式,其次为四六名对,再次为四六警对,再为全篇式,再为时令类。还有起居、神祐、申诉、台照、候问、颂德、叙官、自叙诸式。也是一本俗书。
十卷,首一卷。清巫慧修,王居正纂。巫慧字颖超,号鲁亭,安徽凤阳县人。乾隆四年(1739)进士。十四年(1749)任知县。《蒲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全书十卷首一卷,十大纲,七十五目,分为:卷
①八卷。清张士浩修,申伯纂。张士浩字配天,泾阳人,康熙三十四年(1695)任潞城知县。张士浩掌潞邑时,为政廉惠,尝核减草豆,募垦荒田,且全邑之城池、庙学、桥梁,悉出俸缮葺创修,虽数千金不惜,堪称名宦。
十六卷。清卓尔堪(生卒年不详)选辑。卓尔堪,字子任,别号宝香山人。远祖卓敬,浙江瑞安人。后或称卓尔堪为江都(今江苏省扬州市)人,又称汉军旗人。曾参加过康熙十四年(1675)平定耿精忠之役。卓尔堪是一位
九卷。明邹济(约1382年前后在世)撰。邹济,字汝舟。其先嘉兴人,后迁余杭。生卒年未详。洪武十五年(1382)举明经,授本学训导。被荐入翰林,预修《高庙实录》。历官左春坊左庶子少詹事。洪熙元年(142
六卷。明贾必选撰。必选字直生,上元(今江苏江宁)人。万历三十七年(1609)举人,官户部主事,因替人辩冤被贬谪外地,不久升南京工部郎中。他解《易》以数为本,对《河图》、《洛书》之异同、先天后天之分别、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
十二卷。明朱辅(生卒年不详)撰。朱辅号杲庵,建德(今浙江省建德县)人。官至简州知州。此书取唐、宋以来议论事实可为法戒者,分类摘载,共十二卷,分为十二门。其中颇杂以禅门,其宗旨也未为精粹。此书尝再刻于壶
二卷。宋博肱撰。傅肱,字自翼,自署曰怪山,会稽(今浙江绍兴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有《蟹谱》。是书前有嘉祐四年自序一篇,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主要记载有关蟹的故事。卷上,为上篇,前有总论,主要介绍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