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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比丘尼钞

六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比丘尼钞》撰成于贞观十九年(645),有三十章,分为三卷。天津刻经处据三卷本开为六卷。卷分劝学篇,释聚篇、结界篇、集众篇、足数篇、爱欲篇、十戒篇、学戒篇、畜众篇、具戒篇、六念篇、受衣篇、受奸篇、净施篇、说戒篇、安居篇、受日篇、自恣篇、师徒篇、致敬篇、匡众篇、翻净篇、受乐篇、讣请篇、届寺篇、忏悔篇、送终篇、二衣篇、杂要篇等二十九篇,加上作者自序算一篇,合为三十篇。据说佛祖时,其姨母瞿昙弥愿意让女人出家,三请释迦牟尼而不被允许,为此痛苦失声。当她自行剃发时,佛祖赶到为说八敬,听便瞿昙弥出家,由此为女人出家之始。后来世尊作有比丘尼行八敬法,其第六条中说,尼于半月从僧中求请教授人。此《四分律比丘尼钞》不仅适用于比丘尼,也是一切大德僧众所必须通达的。该钞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作用和行为规范的约束作用,故受到教界重视,把此钞与行事钞等同称为五大部。现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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