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龚家尚(生卒年未详)撰。家尚号跛叟,浙江仁和(今杭县)人,官至礼部尚书,龚守正之孙。该书为续守正《家乘述闻》而作,所述多其祖与父遗事。现有石印本。
一卷。旧本题宋强行父(1091-1157)辑。强行父,字幼安。余杭(浙江杭州)人。曾官睦州、宣州通判。本书所载三十五条,皆述所闻唐庚(字子西)论文之语。卷首有绍兴八年(1138)强行父自序称:“宣和元
一卷。清沈豫撰。此书的目的,是为见于《皇清经解》的有清诸儒录其师承所自。其实有清诸儒,大多能自得师,不比汉儒传经,确有授受。且其中所载,不无疏失。如谓毛奇龄之学,原于其兄锡龄。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
二十卷。荷兰人希勒格(G.Schlegel)撰。此书共分为二十卷。每卷一个国家,这二十国是:扶桑国、文身国、女国、小人国、大汉国、大人国、君子国、白民国、青丘国、黑齿国、女股国、劳民国泥离国、皆明国、
七卷。清冯集梧撰。冯集梧,字孟亭,浙江桐乡(今嘉兴)人,冯浩子,生平事迹不详。本书为唐代文学家杜牧诗作的集注。杜牧生活于晚唐,其经历颇广。其为诗,多有感而发,其诗文中多指陈讽谕时政之作。写景抒情的小诗
二卷。清李调元(详见《易古文》)撰。该书前有作者自序,认为说《春秋》者以《左传》为证,参考《公羊传》、《穀梁传》;《春秋》因事以属词,缘词以命例,事同则词同,词同则命例宜无不同,但《春秋》经中却往往正
一卷。宋黄公度(1109-1156)撰。黄公度字师宪,莆田(今属福建)人。绍兴八年(1138)进士第一,官至考功员外郎。黄公度所作词一卷,在其《知稼翁集》业已有载,此则毛晋所刊之别行本。所收词仅十三调
二十四卷。明黄姬水(1509-1574)撰。黄姬水,字表淳,一字淳父,吴县人,生平详见《白下集》条。是编乃万历十三年(1585)其婿顾大思搜集《白下》、《高素斋》二集及所未刊者合刻而成。凡二十四卷。其
四卷。清奎俊等奉敕修。奎俊,满洲正白旗监生,官至山西、江苏巡抚、四川总督、吏部尚书。以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月二十一日授总管内务府大臣佩带印钥而列衔是书之首。是书第一卷为建置衙门、添裁员役、堂司三
二十九卷。卷首一卷。清戈载(约1786-?)撰。戈载字顺卿,又字宝士,号双红词客,清代词人,约为清嘉道间人。吴县(今江苏苏州)人,诸生。工于填词,韵律精当。其室题名曰“校词读画斋”。著有《词林正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