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清张潮(1605-?)编辑。张潮字山来,号心斋,新安(今安徽歙县)人,清初文学家。以岁贡生官翰林院孔目。喜刻书,曾辑刻有《昭代丛书》、《檀几书丛》,著《花影词》、《心斋聊复集》、《幽梦影》等。
八卷,首一卷。清王康修,臧岳纂。王康,北京市大兴县人,雍正五年(1727)进士。乾隆六年(1741)任淄川县知县。臧岳,濮州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雍正八年任邑县教谕。王康掌淄川二年后,谋续
六卷。清李步青撰。步青字吟白,江苏丹徒人,光绪副贡生。除此书外,另撰有《左传讲义》、《遁斋随笔》等书,多未刊行。是书于《周官》建官之制、命官之义,讲解甚详。先以《左传》为证,然后以史事为证,纵横上下,
十二卷。清王韬(1828-?)撰,王韬字子潜、仲弢,号紫铨,又号弢园,天南遁叟、淞北、其初名利宾,又名瀚。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此文录略仿杜牧《罪言》、苏洵《权书》意旨,以拯救时弊为大体。所谓“外编
二卷。清代李塨(1657-1733)撰。全书摘录四书五经中的“为学”之道,以申明作者关于“古圣学规,固不可不亟明于世矣”的观点。其中第一卷摘录了《论语》中关于学规的内容三十九条、《中庸》中关于学规的内
三十一卷。清爱新觉罗·弘历(详见《钦定诗义折中》)敕编。乾隆二年(1737),弘历特诏翰林詹事六科十三道诸臣轮奏讲义。或标举经文,下列先儒义疏,阐明其理蕴;或节取史事,下列先儒评语,辨析其得失。大略如
三卷明瞿佑(1341-1427)撰。瞿佑字宗吉,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著有《四时宜忌》。瞿佑于明成祖永乐中以诗祸入狱,谪戍保安,至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得免。返归故里后,即仿欧阳修《归田录》而作此
见《元朝野诗集》。
四卷。清陈作哲修,杨秀深纂。陈作哲详见光绪《闻喜县志斠》。此书性质与上两书不同,《闻喜县志斠》乃斠勘闻喜旧志讹误;《闻喜县志补》乃补乾隆三十一年知县李遵唐本之缺载者,追补其后。《闻喜县志续》光绪六年(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