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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志

十八卷。首一卷。清汪荣、刘兰敏修,张行孚等纂。汪荣同治年间任安吉州知州。安吉于明代为州,领孝丰县。至乾隆三十九年(1774)仍降为县,故刘原志称州,此时则称县。同治十一年,汪荣莅任,欲修邑志。因距乾隆刘蓟植志时已一百年,恐日月淹久,案牍散佚,故开局修志。延张行孚等为主纂,历时一年,稿成,未付梓,汪荣离任,刘兰敏继任,乃与邑人商榷、校订遂付梓。此志为同治十三年(1874)刻本,卷首为图。卷一星野、建置、形胜、疆域。卷二城池、公署、学校、武备。卷六古迹、坛庙、寺观。卷七风俗。卷八物产。卷九职官表。卷十选举表。卷十一名宦。卷十二人物、游寓。卷十三列女。卷十四至十六艺文。卷十七著述。卷十八杂记。此志体例与前志大同小异,乾隆十五年前人物和事乃袭前志,仅增补乾隆十五年以后人和事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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