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鼎名臣录
不分卷。明王都撰。都字介清,山东陵县人。官至知县。该书所录皆守成名臣,且仅限汉唐宋三朝。各臣事迹,或举其一端,或论其大概。有疵可议者排除在外,虽非王臣而有利社稷者则酌情收进。每人皆有评语,但无卓见。崇祯五年(1632)刊行。现存有明崇祯刊本。
不分卷。明王都撰。都字介清,山东陵县人。官至知县。该书所录皆守成名臣,且仅限汉唐宋三朝。各臣事迹,或举其一端,或论其大概。有疵可议者排除在外,虽非王臣而有利社稷者则酌情收进。每人皆有评语,但无卓见。崇祯五年(1632)刊行。现存有明崇祯刊本。
二十卷。明李复阳(生卒年及事迹不详)编。皆为其师李材讲学之书。李材(生卒年不详)字孟诚,别号见罗,丰城(今属江西)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历任云南按察使、右佥都御使等职。抚巡郧
见“菉斐轩词林要韵”。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
七十卷。清张江编辑。张江字百川,江西南城(今江西南城)人。官至翰林院编修。是书辨疑二十二卷,辨疑补一卷,绪余录二十卷,绪余录补三卷,识小录十卷,武备编四卷,乐器编五卷,拾遗十卷。每种均有自序。所辨,若
一卷。明末清初人徐芳烈撰。徐芳烈,字涵之,浙江萧山人,选贡出身,鲁王时曾官中书舍人,生卒年月及事迹未详。《浙东纪略》记乙酉年(1645年)清兵破金陵,弘光出走,浙东抗清一年间情事。是时清尚未能统一江南
二十卷。附《焚余草》一卷。清徐嘉炎(1631-1703)撰。徐嘉炎,字华隐,另一说字胜力,号华隐,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康熙十八年(1679年)因户部侍郎于可托推荐,以国子生应试“博学鸿儒”列一等
三卷。清王夫之(1619-1692)撰。此书奉六书为宗,以广《说文》之义。部次以《集韵》为序,始于东终于甲,与程德洽《说文广义》略同。不同的是,旨在发明字的本义,对《说文》之篆体则置而不论。有义无字,
八卷。清代成亲王永瑆书,卓秉恬(1782-1855)辑刻。卓秉恬,字静远,一字海帆,四川华阳(今成都)人。嘉庆六年举人,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卓氏工书,且善诗词,谥文端。该法书为卓氏汇诸家之藏帖辑成。此帖
即《资治通鉴补》。
七卷。《诗集》二卷。明郭文周(约1556前后在世)撰。郭文周,字景复,号东山,福建福安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历中书舍人,改官监察御史,巡按广东,擢顺天府丞。因忤严嵩致仕归。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