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编年
即《续资治通鉴》。
即《续资治通鉴》。
一卷。汉卫宏撰,清任大椿辑。卫宏,字敬仲,东海(今山东郯城县西北)人。光武帝(刘秀)时官拜议郎。初从谢曼卿学《毛诗》,后从杜林受《古文尚书》。尚著《汉官旧仪》四卷。所撰《古文官书》,隋、唐志并著录一卷
见苏辙《道德经解》。
①见《老子》。②见河上公《老子注》。
二卷。附《阴符经注》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道德经》流传至清代,为其作注者已达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众家之注各立一说。自清世祖福临始,对诸家之说概而论之。或非以“失其意”,或议为“
二十二卷。清马其昶(1855-1930)撰。马其昶,字通伯,晚号抱润翁,安徽桐城人。光绪间曾任学部主事,后任京师大学堂教习。辛亥革命后,参与纂修《清史稿》。其文与桐城派许多著名作家皆有渊源,却能卓然自
十二卷。明来集之(详见《读易隅通》条)撰。此书分初编六卷、二编六卷,内容皆为采摭唐、宋、元、明诸家之说,以类相从,排纂其文,而总括立一标目,或杂引古书而论之,或先立论而以古书证之。其征摭颇为繁富,亦颇
八卷。附《声韵会通辑要粗释》二卷。明王应电(生卒年不详)撰。应电字绍明,昆山(今属江苏)人。受业魏校,著有《周礼传》、《书法指要》、《六书音切》与此书等。此书之作,王氏自序云:“《洪武正韵》间以小篆正
二十四卷,清夏显煜原本,付而保续修纂。付而保,字箕庵,河南嵩阳人,拔贡出身,官永丰知县。《永丰县志》康熙四十一年(1702)刻印。此志实遵康熙十年(1671)知县夏显煜所修邑志原本,略加增补,续辑而成
六卷。明唐鹤征(1538-1619)撰。唐鹤征字凝庵,又字元卿,武进(今属江苏)人。学者。隆庆进士,历官太常卿,后疾归。《明史》本传称其“以博学闻”,讲学东林书院。有《周易象义》、《宪世编》、《南游》
二卷。意大利利类思(1606-1628)纂译。利类思,意大利传教士,1637年来华,译有《超性学要》等书。清初康熙年间,朝廷统治者仍沉缅于关外的马背生活,养鹰放鹞,驰骋狩猎,视为故常。当时清圣祖玄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