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卷。隋代费长房(生卒年不详)撰。长房,蜀郡成都(今四川省成都市)人,本出家为僧,博学而精于玄理。北周建德三年(574)废佛法时还俗。隋初被召任翻经学士,在大兴善寺国立译场参加译事。自开皇四年至十七
近人胡韫玉、胡怀琛编。搜辑常用俗语、谚语、成语等,凡七千二百余条。仿《康熙字典》,按部首编排。每条注出处,不加解释,间或加按语,内容颇丰富。有上海广益书局1922年版本。
一卷。胡吉宣(生卒年不详)撰。吉宣字子玽,浙江慈溪人。是书包括考释甲骨文、金文的著作十五篇:《释望》、《释簠》、《释监》、《释隹鸟》、《释申》、《释虤虤》、《释蔡》、《释叒》、《释杀》、《释之》、《释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唐鉴(1777-1861)撰。唐鉴,字镜海,并以字号,善化(今属湖南长沙县)人。嘉庆进士,官至二品太常卿,卒溢确慎。其学力辟王阳明,不为调停两可之说。著有《国朝学案小识》、《省
一卷。清末王士濂撰。士濂字望溪,江苏省高邮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个别地方有一定见地。如《春秋·闵公元年》:“季子来归。”杜预注:“季子忠于社稷,为国人所思,故贤而字之。”士濂认为,季友并非鲁之
十卷。清谢庭兰撰。卷首有谢庭兰自序,书后有其门人缪鼎臣跋。卷一至卷五说《尚书》,卷六至卷十历辨毛奇龄、段玉裁、王懋竑、孙星衍、江声、王念孙、王引之、阮元、焦循、俞樾、戴钧衡以及明代学者袁良贵等各家之说
三十一卷。乾隆五十三年(1788)奉敕撰。《诗经乐谱》三十卷,乾隆命皇子暨乐部诸臣,据文义以定宫调,援古证今,亲加指示。而于永言之徵旨,御定为一字一音,合于大音希声之义。并遵《律吕正义》体例,分列八音
二卷。元魏释昙鸾(476-542)撰。昙鸾,生于今山西省大同市的雁门,因家近五台山,自小听说了有关文殊菩萨灵异的传说,使幼小心灵对佛教神奇打下深刻烙印。十余岁时,即登山访寻,各见遗迹,依佛教出家。由于
一卷。《附录》一卷。宋张先(990-1078)撰。张先字子野,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天圣八年(1030)进士。晏殊曾辟为通判,又尝知吴江县,官至都官郎中,故有“桃李嫁东风郎中”及“云破月来花弄影”郎中
见《备急千金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