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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定公文选

三十九卷。明张邦奇(1484-1544)撰。邦奇,字常甫,号甬川,别号兀涯。鄞县(浙江宁波)人。十五岁作《易解》及《释国语》。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邦奇性孝友,其母年已九十余岁,但他转任南北依然携带老母以奉养。正德中,宦官刘瑾肆虐,邦奇曾作《张骞乘槎赋》予以讽刺。其提学湖广副使,在任三、四年。他教育诸生,在学问上以孔子、颜渊为老师;在道德上向曾子、闵子骞学习;但是,作文章却不可学杨雄、王褒。嘉靖初,提学四川,以亲老乞归。后又提学福建。累官至礼部尚书,后改南京吏部,复改兵部,参赞机务。嘉靖二十三年(1544)卒,年六十一岁。谥文定。过庭训《分省人物考》谓其所学根抵于道,文词典则朴茂,虽旁累百家,钩引玄汇,而卒止于道。其文议论风发。其奏疏,直辞说论,可以想见其立朝之风采。邦奇著作较多。《千顷堂书目》收邦奇《观光楼》、《纡玉楼》、《四友亭》等八种著作,而文选作四十八卷,疑为后人有增辑。《张文定公文选》为诗文别集。卷一至卷五为应制诗文及奏疏,卷六为颂、赋,卷七至卷十五为诗,卷十六至卷三十二为文,卷三十三至卷三十九为释经。集前有嘉靖二十八年(1549)许谷序,嘉靖二十九年邹守益序。该集为张时彻所选编。据史传载:时彻为张邦奇族文,但少于邦奇二十岁,受业于邦奇。故邹守益序谓:“东沙子以诸文评骘其宦业学行以传,选其文三十有九卷刻之,用垂耒祀”。有明嘉靖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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