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德阳县志续编

德阳县志续编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钮传善修,李炳灵、杨藻纂。钮传善,曾任德阳县知县。李炳灵,教谕。杨藻,邑人,拔贡。此篇盖续裴志补记六十余年之事迹,门类一仍其旧,卷帙减于旧志二卷。《德阳县志续编》光绪三十一年(1905)刻本,此志记述详实,惟德阳县志裴令以前已有三修,均称创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别楣之手,而炳灵序谓明万历时有樊真公《德阳录略》,不知所据为何。又士女志,各小传下注,采自何志者20余节。考诸志纂辑者,并无何氏其人,其未详所自出,殊为疏略。

猜你喜欢

  • 汉易十三家

    二卷。辑佚书,清胡薇元辑。胡薇元著有《霜录亭易说》(其生平事迹参见该条)。此本所辑有韩婴、蔡景君、施仇、孟喜、梁丘贺、古五子、淮南九师、京房、费直、马融、刘表、宋衷、荀爽等十三家《易》义,分为上下二卷

  • 九旗古义述

    二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诒让字仲容,号籀庼,浙江瑞安人,著名的经子训诂学家、文字学家。同治六年(1867)举人,曾官刑部主事,旋病归,穷经著书近四十年。著述甚丰,主要有《墨子间诂》、《

  • 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 周易易简说

    三卷。又名《周易孔义》。明高攀龙(1562-1626)撰。攀龙字云从,一字存之,号景逸,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左都御史,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卒谥忠宪。《明史》有本传。

  • 小山草

    十卷。明郝敬(1558-1639)撰。郝敬,字仲舆,号楚望,湖北京山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累官至户科给事中。后因劾陈曾不法,赵志皋谋国不忠等案,降累宜兴县丞等职。再降,则辞官而归故。著有《周

  • 希贤录

    ①五卷。清朱显祖撰。朱显祖号雪鸿,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顺治三年(1646)副榜贡生。生卒年不详。除本书外,尚著有《琼花志》等著作。《希贤录》记录自周至明历代名儒言行,并各系以论断。体例仿照朱熹《伊洛

  • 扶荔词

    三卷。《别录》一卷。清丁澎(生卒年未详)撰。丁澎字飞涛,号药园,浙江仁和人。顺治十二年(1655)中进士,授刑部主事,转礼部。十四年(1657)任河南乡试主考官,升礼部郎中。但不久即为科场案牵连,家产

  • 谷城县志

    八卷。清承印修,黄定镛纂。承印,字佩之,满洲正白旗人,附监生,官阳城知县。黄定镛字谨山,本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县志明正德间知县唐琮创修,其后有清顺治庐雍志,康熙吴应元志,皆未见传本。同

  • 饮食须知

    八卷。元贾铭撰。贾铭,自号华山老人,海宁(今浙江海宁县)人,生卒年不详。元时曾任万户之职,入明时已经百岁,太祖召见,向他询问养生之法,贾氏把养生之法规之为“慎饮食”,并献上自己所撰写的《饮食须知》一书

  • 洪文敏年谱

    一卷。清钱大昕(见《廿二史考异》)撰。该书记宋代洪迈事实。迈与其兄适、遵皆有文名,时称三洪。迈卒谥文敏,著有《容斋随笔》等书。此谱前后无序跋,且所记亦有抵牾之处。现存嘉庆十二年(1807年)《潜研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