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云堂集
十卷。明蔡国珍(1528-1611)撰。蔡国珍,字汝聘,江西奉新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官至吏部尚书。谥恭靖。事迹具《明史》本传。是集乃其从曾孙尚才所编。凡十卷。诗四卷,文六卷。诗皆近体,据集前蔡尚才序称,“从败簏中得其归田后所作诗一帙,以类编次,”盖非全稿。卷四后附其子蔡若孙之诗。卷五、卷六乃国珍所作奏疏、序记诸文。卷七、卷八附以敕命、墓表及寿文、祭文。卷九又为国珍所作书名、小词。卷十又附刻他人书名。编次殊无次序。而诗实四卷,但序只云二卷。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十卷。明蔡国珍(1528-1611)撰。蔡国珍,字汝聘,江西奉新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官至吏部尚书。谥恭靖。事迹具《明史》本传。是集乃其从曾孙尚才所编。凡十卷。诗四卷,文六卷。诗皆近体,据集前蔡尚才序称,“从败簏中得其归田后所作诗一帙,以类编次,”盖非全稿。卷四后附其子蔡若孙之诗。卷五、卷六乃国珍所作奏疏、序记诸文。卷七、卷八附以敕命、墓表及寿文、祭文。卷九又为国珍所作书名、小词。卷十又附刻他人书名。编次殊无次序。而诗实四卷,但序只云二卷。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十四卷。明边贡(1476-1532)撰。边贡字廷实,号华泉,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除太常博士,擢兵科给事中,升太常丞,出任卫先军,荆州知府,累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因人弹劾其纵酒
十七卷。宋罗从彦(1172-1235)撰。罗从彦,字仲素,南剑沙县(今福建沙县)人。以累举恩授惠州博罗县主簿。素慕杨时,时为萧山县令,从彦徒步去问学于他。后入罗浮山,筑室静坐,绝意仕途。朱熹曾说:“龟
一卷。清李文渊(详见《左传评》)撰。此书皆为李氏所制新方。书前李氏自题:古方不能尽中后人之病,后人不得尽泥古人之法。故名此书为《得心录》。书中共载有方十九条。其中敌参膏之方,为应补之证,委曲调剂,以他
五卷。清孙蕙(约1671年前后在世)撰。孙惠,字树白,号泰严,又号笠山。淄川(今山东济南)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任宝应县知县。康熙二十年(1681)充福建乡试正考官,官至给事中
七卷。黄淬伯著。黄淬伯(1899-1970)江苏南通人。192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历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青岛大学、重庆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校教授。一生致力于音韵学的研究和教学。
八卷。清马国翰(1794-1857)辑。国翰字词溪,号竹吾,山东历城(今济南东郊)人。清文献学家、藏书家、目录学者。梁《七录》有《论语谶》八卷,宋均注,《隋志》时已亡。而《唐志》有宋均注《论语纬》十卷
见《书集传》。
四卷。明张后觉(1512-1578)撰。张后觉字志仁,号弘山,茌平县(今属山东省)人。张后觉生而聪慧,事亲孝。早岁,闻良知之说于县教谕颜某,遂精思力践,偕同志者讲习。已而徐樾以王守仁再传弟子来为参政,
一卷,附一卷。清戴燮元撰。燮元,清末江苏丹徒人,咸丰九年(1859)举人。该书记其父戴肇辰生平。肇辰,字友梅,历官山东登州、济南、广东廉州、琼州、广州等地知府。任官山东时,曾与捻军作战,保卫登州城;任
《回溪医案》一卷,《慎疾刍言》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回溪医案》成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共载内科医案三十二条、妇科医案四条、外科医案十二条,共列五十五证,每证间有兼收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