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十四卷。清陶澍修,万年淳撰。陶澍,详见《江苏水利全书》。万年淳,字弹峰,华容举人,博学多文。嘉庆二十年(1815),陶澎在都宫侍御时,有前长沙郡守沈廷瑛举叶世基所辑《洞庭湖志》稿,乞为划定。因巡城无
见《道德经编注》。
三十三卷。明曹学佺(详见《易经通论》条)撰。此书分天、地、人三太部,其中天部三卷,人部三卷,地部二十七卷。其中或引说文小篆之解,或又仅就楷体字发义,如其解“春”字为三画象三阳;解“冬”字为反文之反,即
一卷。晋郭象(252-312)撰。清马国翰辑。象字子玄,河南(今河南洛阳)人。晋哲学家。曾为东海王司马越的太傅主簿。撰《隋志论语体略》二卷。《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并同。今皇侃疏引仅九节。
一卷。清吕调阳述。吕调阳,生平事迹、号、籍贯及生卒年不详。这本书收录了《周书》大匡解、皇门解、周祝解、王佩解、作铭解、王会解、文王官人解、谥法解、芮良夫解,凡十篇。录《大戴礼记》夏小正、诸侯衅庙、公冠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
见《书集传》。
一卷。明末清初钱础日(生卒年不详)撰。础日,江苏无锡人,明末遗民。著有《尚书体要》、《十峰草堂集》等书。该书记南都殉难诸公事。原目分为国死事、在官死事、在家死节、起义死、出师死、出使死、在外死、被难死
十卷。隋王通撰,唐薛收续并作传,宋阮逸注。王通(584-617或618),字仲淹,隋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文帝时,任蜀郡司户书佐。曾入长安,献《太平策》十二章,为公卿所阻,不得用。大业末,弃官归,
一卷。明黄洪宪撰。黄洪宪字懋中,秀水(今浙江嘉兴县)人,隆庆辛未(1571年)进士,官至少詹事,掌翰林院事,曾奉使朝鲜。洪宪以文受知张居正,居正败,共诬以逆,后因与众不合归。有《朝鲜国纪》、《玉堂日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