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要论
见《世要论》。
见《世要论》。
四卷。清吴鼎(生卒年不详)撰。吴鼎字尊彝,号易堂,江苏无锡(今无锡市)人,吴鼐之弟。乾隆九年(1744)进士,以荐举经学,授国子监司业,擢翰林院侍讲及侍读学士。吴鼎平生深研《易》学,除本书外,还著有《
二十四卷。明黄佐(见《翰林记》)撰。黄佐著有《泰泉乡礼》、《翰林记》,已著录。本书为作者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时所作,专记明朝南京国子监的建制、设官、职掌,以及在监学生的分类、学业、学规、授官等各方面的情况
一卷。晋殷仲文(?-407)撰。清马国翰辑。殷仲文,陈郡(今河南淮阴县,位于周口市东北)人,东晋文学家。官至东阳太守。《孝经殷氏注》隋唐志均有记载,书已亡佚。邢昺正义引三节第十四章“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八卷。又名《李义山诗笺注》。清屈复(1668-1744)撰。屈复,字见心,号悔翁,晚号金粟道人。寓京师,以诗学教授弟子。乾隆时,荐举博学鸿词科,不就。工诗,为郑方坤、王昶所称许。著有《楚辞新注》、《弱
五种,八卷。清徐珂编。徐珂,生平事迹不详。丛书所收清李文田《李文诚公遗诗》为其子所辑,李文田著述颇多,但刊印甚少。其他几种为唐樊宗师《张恕斋本樊绍述遗文》一卷(清张庚注),徐珂辑《谭仲修先生复堂词话》
一卷。近人钱文霈撰。文霈字汝霖,江苏元和(今江苏省吴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篇首有自序,言考据之学,贵以古书证古书,能会其通,绝不参以臆说。书中所列条目,有的是对前人的误解予以辨正,有的是从各
三十卷。范处义(生卒年不详)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著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
十四卷。著者生卒年仕履均不详。《翰苑丛钞》是一部杂编之作,此书辑取左圭的《百川学海》所载诸书编纂而成,删去各诸书的书名、卷数、撰人,颠倒次序,连缀一起,抄为一体,重新命名为《翰苑丛钞》。《四库全书总目
十八卷。明刘崧(1321-1381)撰。刘崧,初名楚、字子高,泰和(今属江西)人。八岁能诗,洪武三年(1370)举经明行修,改今名,官至吏部尚书。著有《槎翁诗集》(已著录)。此编为刘崧文集,共十八卷。
五集,六十种,二百五十一卷。清刘世珩编。刘世珩字聚卿,贵池(今安徽省贵池县)人,生卒年不详。喜流传古籍,刊刻丛书。曾刻有《聚学轩丛书》八种、《继盦丛刻》九种、《两间书屋丛钞》十五种,《玉海堂景宋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