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一卷。清裕庚(生卒年不详)撰。裕庚字朗西,汉军正白旗人。光绪间以优贡生历官道员。屡参英翰、长善、裕禄幕事,被劾再夺职。中法失和后投效台湾军营,为福建知府任用。后出使法国,升太仆寺少卿。回京后办理各国外交事宜。《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是裕庚出使日本时,他的随带翻译官为之译录的。后由湖南学政江标根据译本刊刻于长沙。所谓华族,乃是日本明治二年五月平定东北后,废除公侯之称号,称旧藩为华族,其臣隶为士族。在《规则》之首记录了日本宫内省第四号谕:“谕华族,谕华族女学校,兹将明治二十二年宫内省第十五号谕所定华族女学校规则改正列后。明治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规则》一卷共分六章。第一章是通例共三条,规定了学校归宫内省管辖,学校大意及学生年龄。第二章为教法共六条。第三章为等级制及凭札格式共六条,附列凭札第一式。第四章为学生及放学日期共二条。第五章为入学与退学共九条,规定了入学、肄业的书式与学业履历式,还规定了保证书式。第六章为修金共八条,后附改定的课程开设时间,自初等小学三年级至高等中学一年级,其首有专修课。日本的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初等中学高等中学皆为三年,小学开本国文,中学有中文与西文。其实中国女学在秦汉之前已有始端,汉朝女学始盛,史书多有记载。江标为清朝提倡新学之名流,刊此书意欲提倡女学。后来学部所颁女学各章程大多以此书为据,可见《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的刊出对中国女学甚有影响,成为中国女学法规的导源所在。《规则》虽为华族而设,但在书中第一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如有士族或平民之女子,年龄合格,身家清白,品行端方,亦准入学。可见其女学招生范围颇广,而不局限于华族。有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月长沙刻本。

猜你喜欢

  • 公羊经传异文集解

    不分卷。清吴寿飏撰。寿飏,浙江海宁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不见刻本,诸家书目也不见著录。编首有吴寿飏自序,序末题嘉庆六年(1801)海宁吴寿飏书于拜经楼。按:拜经楼是海宁吴骞的藏书楼,则吴寿飏为吴骞的后

  • 学庸述易

    一卷。清华承彦著述。华承彦字屏周,直隶天津人。是书首有蒋兰畲序,称承彦学《易》近二十年,晚才求之《大学》、《中庸》,悟其节次,上同于《易》,节节疏解而证明,视以李光地等以大易说《中庸》者有别。次则自署

  • 仪礼经注疑直辑本

    五卷。清程瑶田(详见《通艺录》)撰。《通艺录》的原目未成书项下有《仪礼经注疑直》之名。此本为安徽丛书本,是程氏的手稿,现仅存有八册,其中还有脱页,旧藏江夏徐恕处,吴承仕对其进行整齐缀辑,录成五卷。民国

  • 起信论一心二门大意

    一卷。梁释智恺(535586)撰。智恺,俗姓曹,住杨都寺,受业于法泰,后依真谛三藏。于天嘉四年(563)翻译摄论,次年翻译俱舍,并作疏注经,共达上百卷。《起信论》,全称《大乘起信论》,印度马鸣著。梁真

  • 缶庐诗

    四卷。清吴俊(1818-?)撰。作者介绍见《缶庐别存》。此集收吴俊之诗俊诗清远闲放,超然尘寰之外。如《自题松石间独坐小像诗》,胸襟超迈。自序云:“私读古人诗仿为之,如盲人索途,不知东西南朔,积久成帙。

  • 夏小正校正

    二卷。清孙星衍(详见《尚书今古文注疏》辞条)撰。书首有自序,略言:“夏时古书,存者惟《尚书·禹贡》、《甘誓》及《山海经》,(今晋梅赜所造《五子之歌》《允征》,后刘炫所造《连山》,皆不足征)。孔子欲行夏

  • 天香楼帖

    十二卷。清王望霖辑。王望霖字济苍,号石友。此初刻八卷,为明人五卷,清人三卷,嘉庆元年(1796)至九年(1804)刻成。续刻二卷。又梁同书及成邸各一卷,道光十五年(1835)勒成。此帖皆为真迹。有上虞

  • 原易

    二卷。不著撰者名氏,亦无时代可考。上卷原太极图书凡十一条,下卷原六十四卦。均为抄袭旧文,别无收获,不足以言著书。《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 小维摩诗集

    一卷。清江珠(生卒年不详)撰。江珠,字碧岑,又字小维摩,江苏甘泉(今扬州)人,江藩之妹,侨居吴县的吾学海之妻。清代诗人。另著有《青藜阁集》二卷。《小维摩诗集》为《吴中十子诗钞》其中之一。收入诗一卷,词

  • 六书原始

    十五卷。清贺松龄(生卒年不详)撰。松龄字杏艖,又字醒差,顺天(今北京)人。咸丰举人,官四川剑州知州。是书以陈抟的《太极图》附会许氏《说文》中的文字而成编。卷首有时人序八篇,次为凡例,次为叙目,次分卷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