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良交泰录
十八卷。明尹直(详见《名相赞》)撰。是书为直致仕以后所作,成于弘治十七年(1504),而表上止于正德六年(1511)。书中内容,皆援引经史,附以己之论断。一卷有《易》三篇,《书》十二篇;二卷有《诗》五篇,《春秋传》五篇,《礼记》二篇,孔子三篇,孟子五篇;三卷以下,则备述历代君臣问答之语及治乱兴衰之故。始自汉高祖,迄于明孝宗,而记明事相当于古事之二分之一。末卷自录献纳之词,且连篇累牍,盖欲自附于古名臣之后,表进于朝。明孝宗曾薄其为人。《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
十八卷。明尹直(详见《名相赞》)撰。是书为直致仕以后所作,成于弘治十七年(1504),而表上止于正德六年(1511)。书中内容,皆援引经史,附以己之论断。一卷有《易》三篇,《书》十二篇;二卷有《诗》五篇,《春秋传》五篇,《礼记》二篇,孔子三篇,孟子五篇;三卷以下,则备述历代君臣问答之语及治乱兴衰之故。始自汉高祖,迄于明孝宗,而记明事相当于古事之二分之一。末卷自录献纳之词,且连篇累牍,盖欲自附于古名臣之后,表进于朝。明孝宗曾薄其为人。《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
一卷。南宋周密(1232-1298)撰。周密字公谨,号草窗、苹洲、四水潜夫、弁阳老人等,济南(今属山东)人。生平事迹详见《齐东野语》。此书分为九类,其文与所作《云烟过眼录》、《癸辛杂识》等书大同小异,
二卷 见《钱子测语》。
二卷。明梅纯(生卒年不详)撰。梅纯,字一之,夏邑(今河南省夏邑县)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洪武中驸马都尉梅殷之玄孙。初为定远县知县,因忤上官,弃归。遂袭武阶,为中都副留守。此书分上下二卷,上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十六卷。清法若真(1613-1696)撰。法若真,字汉儒,号黄石,又号黄山。胶州(今属山东)人。顺至三年(1646)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侍讲,官至浙江按察使、江南右布政使。康熙九年(1670)去官,
一卷。清庄绶甲撰。庄绶甲(1774-1828)字卿珊,江苏阳湖(今江苏武进县)人。诸生,少从叔父受业,传祖父存与之学。尚著《周官礼郑氏注笺》十卷、《尚书考异》三卷等。《释书名》释文字称谓,凡“文、字、
不分卷。清黄奭(详见《汉学堂丛书》)辑。该书是《春秋纬》之一,又名《春秋纬佐助期》。言帝王兴起,奉天承运,自有神灵护佑,辅佐诸臣,上应列星,应期而至,故名《佐助期》。其中说汉相萧何为昴星精,记其形象。
三卷。清向德星撰。向德星字云路,溆浦人。此书前有乾隆十一年(1746)向德星的自序。大旨以朱子《本义》为主,附采《大全》、《蒙引》、《存疑》诸说。取初学易于循省,因此以“便览”为名。其卷首六十七图是向
二十一卷,明张自勋撰。自勋字单庵,南昌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著有《纲目续麟》、《卓庵心书》。《廿一史独断》是从廿一史中挑出其失误之处予以纠正,每一史列为一卷。其纠体例之失的占十之三四,纠议论之失的占十
无卷数。明毛晋(1599-1659)编。毛晋,字子晋,号潜在。原名凤苞,字子久,常熟(今江苏常熟)人。毛晋世居虞山东湖,家富藏书,并建汲古阁以储之。毛晋又喜传刻古书,使之得以流布天下,为历来私家刻书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