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明钱溥撰。钱溥(约1415-1485),字原溥,松江华亭(今属上海市)人,正统四年(1439)进士,授翰林院检讨,历南京吏部尚书。此目又作马愉撰,二卷本。首列自序,为其致仕归乡后所作,自叙云曾入
二卷。明王齐纂修。王齐,字元修,号镜堂,河南新蔡人。出身举人,嘉靖八年(1529)任本县教谕。按齐自序曰:“雄旧无乘,予谕雄之三年,以守北泉阎公属修志。”此为雄志首创。历三月而成。时逢谢九仪来任知县,
见《林泉高致集》。
一百二十卷。明唐顺之(1507-1560)撰。唐顺之字应德,一字义修。武进(今江苏常州)人。嘉靖八年(1529)会试第一。曾以职方郎中视师浙江。亲自督领兵船在崇明抵御倭寇,因功擢右佥都御史。代凤阳巡抚
八卷。清王明德(生卒年不详)撰。王明德,字金樵,高邮人。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读律佩觿》成书于康熙甲寅年(1674年)。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分类编辑,并分别进行阐释。附有《洗冤录》及《洗冤录补
二十卷,首一卷。民国丁燮、薛达修,戴鸿熙纂。薛达,溪县知县。戴鸿熙,汤溪县人。此志为民国十五年(1926)修,稿本。卷首为序、纂修职员、凡例、县境图,卷一编年,卷二地理、卷三民族,卷四至卷五建置上下,
十八卷。清吴履福修,缪荃孙、刘治平等纂。吴履福字州牧,光绪五年(1879)任知州。缪荃孙详见《顺天府志》。刘治平,邑绅,曾任福建监察御史。该志自康熙年间续修又已有二百余年未修了,光绪初年,合肥伯相重修
七卷。清曹之升撰。之升字寅谷,浙江萧山(今浙江萧山)人。官至陕西醴泉县知县。是书分《论语》三卷,《大学》一卷,《中庸》一卷,《孟子》二卷,皆取其实事之当考证,为博征而详说。邵晋涵序称其以和粹之识,潜心
五十二卷。清北洋官辑。是书分甲乙两编。甲编专载条约十卷,卷一是与俄国的,卷二是与英国的,卷三为法国,卷四美国,卷五德国,卷六瑞典、挪威、丹麦、荷兰、日本、西班牙,卷七比利时、意大利,卷八奥地利、日本,
六卷。清蒋湘南(1795-1860?)撰。蒋湘南生平详见《七经楼文钞》(辞目)。蒋湘南还有《关中集》、《江上集》、《燕台集》、《梁苑集》。但仅《七经楼文钞》刊行。后四集未经编次,为门弟子所钞存。此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