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明王介之(见《春秋四传质》条)撰。此书篇帙无多,而多所创造,邹汉初已有较详评述。如元亨利贞,不以为大亨而利于正,而以为四德不违文言。亦有驳正前人论说者。此书不违古本,不徇曲说,协于训诂,精于义理
见《百战奇略》。
一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是书系专门研究《诗经》的诗话,分十六条。作者强调文以意为主,重视“兴、观、群、怨”之原则,并以此作为诗歌评论之标准,曰“辨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读三百篇者
见《品花宝鉴》。
二卷。明陈念先撰。念先,慈溪(今属浙江)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记其八世祖陈敬宗官南雍间事实。敬宗,字光世,永乐二年(1404)进士,曾官南雍20年,严重有师法,与北雍祭酒李时勉齐名,世称南陈北李。
二卷。清叶申芗(生卒年未详)辑。叶申芗著有《闽词抄》。本编乃模仿孟棨《本事诗》的体例,专门记载有关词作的本事。上卷记唐、五代、北宋事,自白居易为吴二娘制〔长相思〕始,以僧仲殊咏投牒妇人〔踏莎行〕止。下
六卷。钱贵撰。钱贵字元抑。明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此书主要采辑吴越故事,分题编录,亦多附以论断。书前有正德五年(1510)自记,称其书有大纲三首:编年、书法、世家,另杂拟之十五事,共分成六卷。《吴越
二十卷。杨简撰。杨简字敬仲,学者称慈湖先生。生卒年不详。南宋慈溪(今浙江慈溪)人。乾道五年(1169年)进士,为官清正,深得民心,历任富阳主薄、知乐平县、国子博士、秘书郎、知温州等职,官终宝谟阁学士。
一卷。明毛宪(1469-1535)撰。毛宪字式之,别号古庵,江苏武进人。文学家。正德进士。任刑部给事中。疏论内侍擅权,仗势贪利,国事日非,内外震惊。武宗储嗣未建,举朝讳言,宪独疏建,不应,谢病辞归。与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