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宋懿修撰。懿修,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官至山阴训导,著有《观澜录注》、《经书笔记注》、《读书笔录注》等书。《中庸余论》乃安溪李光地所著,其分《中庸》为十二章。懿修就此书作论,取义理可互相申
见《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
刘宋释慧琳撰。清马国翰辑。慧琳本秦郡刘氏子,富有才华,兼内外之学为庐陵王义真赏识。著《均善论》,颇贬裁佛法。其《论语说》史志《释文·叙录》均无记载。只皇疏引有四节。邢疏又从皇疏转引。其说虽新巧,但与经
四卷。清刘沅撰。沅著书有《周易恒解》、《诗经恒解》、《书经恒解》、《周官恒解》、《礼记恒解》、《春秋恒解》、《四书恒解》诸书,已著录。沅自序大义是:戴记之书,其言往往不符合周制,读者不知道其为孔孟之徒
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字君玉,后来更名为崔纪,字南有,永济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副都御史。此书乃乾隆六年(1741)崔纪任国子监祭酒时所著。其说以《本义》为主,也间有异同。至于其以经
五册,十七种,八十一卷。清夏炘(详见《诗章句考》)撰。全书所收多为经学著作,如《檀弓辩误》三卷、《读诗札记》八卷、《诗章句考》一卷、《朱子诗集传校勘记》一卷等。其中有些本书有专条介绍。另有《养疴三编》
一卷。明末清初钱础日(生卒年不详)撰。础日,江苏无锡人,明末遗民。著有《尚书体要》、《十峰草堂集》等书。该书记南都殉难诸公事。原目分为国死事、在官死事、在家死节、起义死、出师死、出使死、在外死、被难死
十卷,首一卷,清濮文旭修,张行简纂。张行简,字儒三,本县人,举人。《汉阳县志》光绪十年(1884)刻印。卷一地理略,卷二营建略,卷三人物略,卷四百典录,卷五祀录,卷六名录,卷七图录,卷八文录,卷九簿录
四卷。清张璐(详见《张氏医通》)撰。张氏认为《神农本草经》虽为我国较早的药物学专书,但所载药物并不多,且有些在临床中并非常用,有的已失传,故以《神农本草经》为基础,广引众说,加以发明,兼及诸家治法,编
二十五卷。清于敏中、梁国治、王杰、董诰、钱汝诚、曹文埴、金士松、陈孝泳等八人奉敕编写,门应兆奉敕绘画。于敏中(1714-1779),字叔子,一字重棠,号耐圃,金坛(今江苏金坛县)人。乾隆年间进士,初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