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明粟可仕修,檀芳邃、王命新纂。粟可仕,任丘县人,举人出身,万历三十六年(1608)任汶上县知县。檀芳邃,邑人,进士出身,历任户部主事。王命新,邑人,历任南京尚宝寺卿。万历三十六年,粟可仕宰汶上县
十二卷。清叶德辉(1864-1927)撰。德辉字焕彬,又字焕彩,号直山、渔水、郋园,江苏吴县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至吏部员外郎。此书首有自序,称《周礼》“郑注之精深,全在改字”,“故一一为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一卷。“是类谋”也作“筮类谋”。《易纬》之一。已佚。撰者不详。马端临《经籍考》著录一卷,郑康成注。此书全部用韵语编辑而成,古质错综,另为一体。《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各书引其文甚多。四库馆臣将其与《
四卷。清曾国藩(1811-1872)撰。曾国藩字伯涵,号涤生,湖南省湘乡人。道光进士,任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等。擢礼部右侍郎,历署兵、吏等部侍郎。曾从唐鉴、倭仁学习程朱理学。同治七年(1868)任
一卷。清李衷灿(详见《拳拳录》)撰。是书成于衷灿罢官之后,因情绪低落,恬淡寡欲,所记多为在任时的言论、起居、行动。但也夹杂着鹿善继、孙奇逢二人的观点,认为儒能彻佛,佛能窥儒。
二卷。明曾梧撰。曾梧,字于易,江西广昌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官至常州府知府。该集文冠以应诏疏,反复申明合祀天地之说。有文一卷,诗一卷。初刻于嘉靖年间,后毁于火。天启辛酉(162
五十三卷。清圣祖仁皇帝御定《律历渊源》第二部。爱新觉罗·玄烨,即康熙帝(清圣祖),爱好数学与天文,在他晚年接受了泰州进士陈厚耀“请定步算诸书以惠天下”之谏,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下诏开蒙养斋,并赐
十卷。清易顺鼎(1858-1920)撰。生平详见《琴志楼词》(辞目)。此编共十卷。卷一为赋、卷二为骈文、卷三至卷七为古今体诗,卷八为词,卷九为南北曲,以上皆作于光绪三年(1877)至四年(1878),
谁谓河广?一苇杭之。谁谓宋远?跂予望之。谁说谓河广?曾不容刀。谁谓宋远?曾不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