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一卷。清王瑬(1786-1843)撰。王瑬字子兼,初名仲瑬,一字亮生。吴县东洞庭山(今江苏吴县西南太湖中西洞庭山)人。王瑬还著有《乡党正义》、《四书地理考》、《钞书刍言》,辑有国朝文述等。王瑬明经文章
一卷(古学汇刊本)。缪荃孙(1844-1919)撰。荃孙字炎之,一字筱珊,晚号艺风,江苏江阴人,清季金石学家,藏书家,目录学家。所著有《艺风堂文集》、《艺风堂金石文字目》、《藏书记》、《续藏书记》及《
三卷。明吴文度(1441-1510)撰。吴文度,字宪之,晋江(今福建晋江县)人。明成化八年(1472)进士,授龙泉县知县,历南京御史,以南京户部尚书致仕。著有《交石类稿》。是稿收诗一卷,文二卷。其诗皆
一卷。清张恩霨(详见《论语论略》)撰。首有自序二首。是书与其所著《大学阐要》相表里,以为孔子著《孝经》一书,子思传衍家学,鬼神章以前,为尽人之学。诚明章以后,为合天之学。其中大孝数章,看似绝不相类,反
十六卷。不题撰人,书成于清初。白话短篇小说集。按此书各种刊本卷、回数不同,所标题目也有差异,殆由书商翻刻所为。各刊本故事内容交叉相同,亦有不同缺失。较全的啸花轩刊本十六卷十六回,有五篇故事,分别为:《
一卷。清李图(生卒年未详。)撰。李图字少白,山东掖县人。嘉庆孝廉,以保荐签发直隶知县。图雅擅篇什,此仅其文集之刊成者。图肆力于古,学养充然自得。集中计有传、论、辩、议、序、碑记、寿序、墓志铭,都凡二十
二十八卷,首一卷。明曹一麟等修,徐师曾等纂。曹一麟,字伯里,山东安丘人。明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同年任吴江知县。徐师曾,字伯鲁,号鲁庵,邑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选庶吉士,历史科给事中。著有《礼记集注》、《
七卷。清陈本撰。本字汝立,号筠亭,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其好儒学,尤尚谈乐学,所撰《乐述可知》凡七卷,卷一、二为律图及附述,卷三、四为律原及附述,卷五、六、七为律吕。律图系由十二律吕配合诸图,均依据《
十六卷。清张维屏(1780- 1859)撰。张维屏字子澍,一字南山,号珠海老渔、松心子,祖籍浙江山阴,后居广东番禺,道光二年(1822)进士。官至湖北黄梅知县、江西南康知府,晚年为学海堂学长,学识渊博
二卷。近人曾广源撰。广源字浩然,湖北江陵人,曾在中国大学等学校任教,编有《等韵研究》讲义,著有《反切释例》、《戴东原转语补释》等。是编上卷为切音十例、声母分等表释、切韵分等释读、声母类位呼等及切语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