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兵经》。
一卷。清茹敦和撰。此书删取系辞传天数五地数五、参伍以变大衍之数、乾三策及说卦传昔圣人之作易等内容,自为图说,以明河图之数,大衍揲蓍之法。参即三,伍即五,三五得十五,即中央天五地十之合数。变之,即为二九
一卷。王国维撰。王国维事迹见“尔雅草木虫鱼鸟兽名释例”。王氏据夏炘古韵二十二部,收集周代金石铭文四十余篇,以其中用韵之例,作为古韵二十二部之旁证。是编刊入《王忠悫公遗著》。
① 十四卷。清张叙撰。张叙字凤冈,太仓人。雍正十年(1732)举人。此书经传次序将“小象”总列于六爻之后,而将“大象”置于《彖传》之前。“小象”置后创自宋吴仁杰,大象置于彖传之前创于周燔。而张叙乃以为
十八卷,清宋锦、李麟洲纂修。宋锦,河南武陟人,雍正进士,乾隆十六年(1751)任知州。李麟洲,字虚中,浙江山阴人,乾隆举人。州志始修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前任知州宋锦,恐年久事湮,搜罗而编辑,未
一卷。清王国维撰。王国维此书,重点在于辨驳周公摄政之事。王国维认为,周公摄政之事不可信。他在解释《洛诰》中“复子明辟”时说:“复,白也。”又引郑玄曰:“复谓奏事也。辟,君也。”所以王氏认为“复子犹《立
见《针灸甲乙经》。
三卷。严修(1860-1929)撰。严修,字范孙。原籍浙江慈溪,生于河北三河。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至学部左侍郎、度支大臣。曾力主废科举,兴办教育。1904年赴日考察回国后创办天津敬业中学。辛亥
(无卷数)。清林仲懿(生卒年不详)撰。林仲懿,字山甫,栖霞(今山东栖霞)人。康熙五十年(1711)举人,官至铜陵知县。卷首有《读离骚管见》数则。本书评屈原作品以儒家正统观点为标准,称屈原作品以执中为宗
史部分类名目。记述诸如四时节序、农事、风俗等方面的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