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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记辨证

三卷。陈衍(1856-1937)撰。陈衍字叔伊,福建侯官(今福建福州)人。著述甚多,辑有《福建通志》诸书。陈氏自序称:“窃谓郑君(玄)惟未精于算,故注《考工记》如轸与轐之类,间有误者。贾(公彦)疏又多失郑旨,郑误因以滋多。我(清)朝经师辈起,群然訾警之,然未之深思而遽不以为然,有不尽为高密诤臣者。”陈氏有感于此,乃作是书。书凡三卷,卷一自“坐而论道”至“龟蛇四游”,辨证二十二条;卷二自“筑氏为削”至“参分其羽,以设其刃”,辨证二十八条;卷三自“赢者”至“挚必中”,辨证二十余条。其中既有辨证郑注者,又有辨证贾疏者,更有辨证清儒诸家之说者。辨证郑注者,如“以其围之阞”一条,谓郑注“阞,三分之一”不如仍读如“祭”之“仂”,“丧用三年”之“阞”;辨证清儒诸家之说者,如“谓之牙围”一条,驳阮元《车制图解》,谓“(考工)记中言围而非圜者无数”,辨阮言“围者,皆指牙围言之”为误。又如“为皋鼓长寻有四尺”一条,驳程瑶田《考工创物小记》言“郑误以为鼖鼓亦三正”,谓“注中‘围与鼖鼓同以馨折为异’作一句读,非谓中围与鼖鼓同十六尺”,并驳程不得谓微磬非磬折。陈氏之说,偶有创解。如“軓前十尺”一条,谓“注实为軓字,不得的解”,引《诗·匏有苦叶》毛传,“由辀以上为軓”,谓“辀以上则是前轸,而非式前之板。”陈氏征引繁博,然引及俞樾《群经平议》,而不及孙诒让《周礼正义》,则不得其解。总之,此书申郑者多,而驳贾及清儒之说不少,考据亦有根底。有光绪间石遗室刊本、民国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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