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松历代财赋考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卷。清陈树镛撰。陈树镛,广东番禺县人,是道光时的大学问家陈澧的高足弟子。他以班固的《汉书》为底本,旁采群籍,将史料编排整理,对某些问题进行了翔实的讨论,最后写成本书。书中对汉代官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
十八卷。《续稿》八卷。明方鹏(约1521前后在世)撰。方鹏生平详见《昆山人物志》(辞目)。是书为方鹏弟方凤所编,有嘉靖间刻本。凡十八卷。前有嘉靖十年(1531)吴仕序,末有嘉靖十四年(1535)方凤跋
二卷。清江忠源(1812-1854)撰。其事迹见《江忠烈公后集》(辞目)。是编首载左宗植题辞称:“忠源之所言者皆其所行,他人不能为其人,宜不能为其诗。”是集凡数刻,早为咸丰五年(1855)一卷本;次为
十四卷。清申涵光(1619-1677)撰。申涵光,字和孟,一字符孟,号凫盟、聪山。直隶永年(今属河北)人。明诸生,入清后隐居乡间,常与殷岳、张盖往来唱和,并称“畿南三才子”。申涵光写诗学习杜甫,深得杜
二卷。清高凤阁(?-1844)撰。高凤阁,字佩文,号友兰,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高崇文之长女,叶文谦之妻,清代画家、诗人。此书有道光间刊本,年代不详。
六卷。明张位(约1582年前后在世,生卒不详)撰。张位字明成,江西新建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卒追谥文端。张位著有《问奇集》,已著录。是集据书前于慎行原序,称“有内外二编”。今本乃
不分卷。明来集之(详见《读易隅通》)撰。该书与《春秋志在》同为作者所撰《倘湖樵书》中的一种。编首有他的自序,说先已作《春秋志在》,大体上阐述了自己的主要观点。现又取《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及胡
三卷。明刘宗周(1758-1645)撰。宗周字起东,号念台,山阴(今浙江绍兴)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左都御史。南京破后,绝食而死。事迹县《明史》本人传。刘宗周与黄道周在明末都以善《易》
十卷。宋陈祥道撰。陈祥道字用之,长乐(今福建福州)人,治平进士。官至太常博士,秘书省正字。祥道乃王安石门人,继王安石“新学”之风,多反汉人经说,敢发新义,条分缕析,考订甚详。著有《礼书》、《论语全解》
一卷。宋陆游(详见《入蜀记》)撰。是书主要记载蜀地天彭花事的盛况。是书原收入陆氏《渭南文集》第四十二卷。此是其书别行之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据内府藏本列入存目。现有《百川学海》重辑本、《山居杂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