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卷。清储欣(1631-1706)编。储欣,字同人,宜兴(今江苏)人,博通经史,早年以制艺闻名于东南。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六十始领乡荐,试礼部不遇,遂杜门不出,著书教授以终。著有《在陆草堂
六卷。清陈鳣撰。陈鳣(1753——1817)字仲鱼,号简庄,又号河庄,海宁(今浙江海宁县)人。嘉庆三年(1798年)举人。曾从钱大昕、段玉裁游、精训诂。尚著《说文声系》、《说文解字正义》等多种。《恒言
二卷。清代王豫(生卒年不详)撰。王豫字应和,号柳村,彤徒(今属江苏西南部)人。诸生,著有《江苏诗征》等书。此书是作者的札记,主要摘录儒家一些修身养性之类的格言,有时附以作者的考证之语。因作者窗外植芭蕉
六十五卷。补遗 五卷。清徐鼒撰。徐鼒(?-1862),字彝舟,号亦才,江苏六合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御史、福宁知府等。徐鼒有经世致用之材,在太平天国兴起时,曾兴办团练,镇
三卷。清周曾锦(生卒年不详。)撰。周曾锦字晋琦,号卧庐,江苏南通人。举人。二十籍于庠。旋以优行贡成均,试京兆不第。旋里以诗奕自娱。所造益邃。性简默,多深思。卒时年仅三十八。遗著三种。首《藏天室诗》,次
无卷数。清张希良撰。希良字石虹,黄安(今湖北红安)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进士,工诗文、明古学,曾督学浙江,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侍郎;还著有《宋史删》、《格物内外编》、《宝宸堂集》等。张希良认为“
见《玉壶野史》。
十六卷。宋陈与义(1090-1138)撰。陈与义,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河南洛阳)人。政和三年(1113)上舍甲科,授开封府教授,累迁兵部员外郎。绍兴中,官至参知政事。与义诗源出豫章,天分绝高。风格
一卷。续一卷。清朱绪曾撰。朱绪曾(约1796-1866),字述之,上元(今江苏南京)人。道光举人,官至知府,有《黑石文学跋尾》等著作。本书所录金石,上自魏曹真碑,下至清代钱文瑞书耕织图诗,共二十九种。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他所校之《尚书注疏》是根据宋本《正义》为主。但宋刻本《尚书注疏》很多,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书内文字是者,则大书。凡毛本伪字,以及稍有不同的,都注在其下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