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夏赎金释文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十二卷。明叶秉敬(约1615年前后在世,)撰。秉敬字敬君,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官至荆西道布政司参议。秉敬著有《字孪》(已著录)。《韵表》、《书肆说铃》、《明谥考》、《
十卷。清朱廷梅修,孙振宗纂。朱廷梅,字和臣,曾任霸州知州。孙振宗,贡生。霸州旧有嘉靖、万历诸志,皆散失。朱廷梅任霸州知州后,即重新纂修。康熙十三年(1674)刻本,为:舆地、典祀、建置、学校、武备、食
一卷。清章钧撰。钧谓《大学》古本今本皆不全。古本于“未之有也”,下接“以此谓知本”二语作结,语意不贯。今本以“未之有也”作结,语意也未完。应以《中庸·哀公问政》章“内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至末十五节补之
十二卷。张燮撰。张燮(1574-1640),字绍和,别号海滨逸史。福建漳州龙溪(今福建龙海)人。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举人。以博学知名于时。由于当时海外贸易的需要,张燮应海澄县令陶熔之请撰写了《
见《黄帝内经素问》。
四卷。明陈继儒撰。陈继儒见《见闻录》条。《太平清话》是一部杂记古今琐事的书。这部书征引舛错之处,不可枚举。当时都传称陈继儒能识古今书画。然而如果看他的载著,实在有辱这么宏大的名声。这是《四库全书总目》
四卷。明朱吉(1342-1422)撰。朱吉,字季宁,长洲(今江苏吴县)人。明洪武中,以荐得授户科给事中,曾上书洪武帝请宽胡蓝党禁,后以书法超众而授中书舍人,不久又改授侍书,出为湖广佥事,在当时颇有名气
九卷。《续集》八卷。元韩奕撰。奕字公望。平江(江苏苏江)人。生于元文宗时,入明不仕,终于布衣。其诗古体伤于浅率。近体如《送县学教谕》云:“官清便似居高品,任久长如在故乡。”《东湖放舟》云:“树影不随流
一卷。清吕子香(生卒年不详)撰。吕子香,浙江新昌县人,曾任过天台县训导。《蚕桑要言》讲了与蚕事有关的各项事宜共三十九条,旨在鼓励、指导人们从事养蚕生产。书中所述客观、实际,具有较高实用价值。《蚕桑要言
一卷。附北苑别录 一卷。《宣和北苑贡茶录》,宋熊蕃撰。熊蕃,字茂叔,号独善先生,建阳(今福建建阳县)人。生卒年不详。工吟诗,善属文,以王安石之学为宗。著作有《宣和北苑贡茶录》。是书先述建茶历史,继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