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参注
二十卷。清崔暕撰。崔暕字晦贞,长沙人。是编备载朱子之集注,以相发明,复附以己见,以折衷讹异,其例先列朱注原文,自说则以“参注”二字别之,其中瑕瑜互见。所作参注大都意在救时,一以正人心为主。该书有光绪十六年(1890)刊本。
二十卷。清崔暕撰。崔暕字晦贞,长沙人。是编备载朱子之集注,以相发明,复附以己见,以折衷讹异,其例先列朱注原文,自说则以“参注”二字别之,其中瑕瑜互见。所作参注大都意在救时,一以正人心为主。该书有光绪十六年(1890)刊本。
一卷(石经汇函本)。清王昶(1725-1806)撰。昶字述庵,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乾隆甲戌进士,官刑部侍郎,著有《春融堂集》、《金石萃编》等。此书本是《金石萃编》中蜀毛诗石经残本跋尾,后从《萃编
四卷。清刘鸣珂撰。刘鸣珂字伯容,蒲城人。此书因《易学启蒙》“本图书”、“原卦画”二篇之说而疏通其义。其稍有异同的是,解《大传》“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说圣人兼指羲、文,不是专指伏羲。至于“则之”
见《心书》。
一卷。清末江慎中撰。慎中生卒年籍贯及事迹等均不详。此书论古今经文,能破门户之见,持论公允。谓《尚书》与《礼记》古文,同出孔壁,《礼记》十七篇,今古文之异,尽见于郑玄注中,不过字句小殊,无关大义。《礼记
三十一卷。鄂尔泰等奉敕撰。鄂尔泰,已见前条。是书成于乾隆六年(1741),进呈于乾隆七年。计有八旗则例十五卷,绿旗则例十六卷。八旗、绿旗均有职制、公式、户役、仓库、田宅、军政、邮驿、关津、盗贼、杂犯等
二十四卷。清黄昌衢选。黄昌衢生卒年未详。字康谣,江西婺源人。此书收明代二十四位诗人的作品。所谓二十四家者,有刘基、袁凯、高启、杨基、张羽、徐贲、林鸿、李东阳、徐祯卿、蔡羽、何景明、李梦阳、薛蕙、高叔嗣
一卷,清郭伦撰。其著作有《晋记》。《十七朝史论一得》共分八篇,按日编排,一曰为一篇,上自秦汉,下迄明代,共述十七朝事,故称《十七朝史论》。在这八篇中,一曰为秦汉;二曰晋、宋、齐、梁、陈;三曰为隋;四曰
见《铜人腧穴针灸图经》。
八卷。宋周行己(约1104前后在世)撰。周行己,字茂权,号浮沚,永嘉(今浙江温州)人,生卒年不详。元祐六年(1091)进士,为本州教授,后官至秘书省正字,出乐清知县。著有《浮沚集》。行己文集多有刊本。
八卷。清末民初马其昶撰。马其昶字通伯,宣统时授学部主事,民国时任清史馆总纂。作者曾先著成《周易费氏学》八卷,光绪三十一年(1905)刊行。1919年马氏又重新审定而成此书。前有卷首,言易例举要,中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