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诗集传

诗集传

① 二十卷。苏辙(1039-1112)撰。苏辙字子由,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散文家。十九岁与兄苏轼同登进士。熙宁三年(1070)致书王安石,激烈批评新法。后历任御史中丞,尚书侍郎等职,执掌朝政。晚年在颍水定居,过田园隐居生活。苏辙的思想有着其父苏洵、其兄苏轼的深刻影响,崇尚儒学,倾慕孟子而又遍观百家,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文风格汪洋淡泊,透露出秀杰深醇之气。《六国论》、《三国论》为他史论的代表作。在写作理论上,继承曹丕文气说,主张养气不仅在于内心的修养,更在于有广阔的生活阅历。苏辙著述较多,除《诗集传》外,有《栾城集》(包括《后集》、《三集》共八十四卷)、《栾城应诏集》、《春秋集解》、《孟子解》、《论语拾遗》、《古史》、《龙川略志》、《道德经解》等并传于世。《诗集传》,又称《苏氏诗集传》、《颍滨先生诗集传》,为宋代首开疑序之风的代表作之一。苏氏在《诗集传·自序》中认为《小序》“反复繁重,类非一人之词。凡此皆毛氏之学而卫宏之所集录也。”由此提出《小序》的首句为子夏所作,其下为毛氏门人所作,并由东汉时人卫宏所集录的说法。后世广泛流传的《诗序》非一人所作之说,实从其说而来。唐人成伯瑜《毛诗指说》已有《小序》首句为子夏所作之说,苏氏可能有所继承,但苏辙之说从整体上不同于成伯瑜,而且有更充分的理论根据。因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苏辙之说“不为无见”,“不为无征”。苏辙之说对后代说《诗》很有影响,南宋程大昌《诗论》、李樗、黄櫄《毛诗集解》均有承袭。《诗集传》的体例也有独到之处,只录并只解说《小序》首句,删汰以下余文。一诗一解,先释语词,再解章意与诗旨。不录他说,只断己意。全书简洁明净,便于阅读与研讨。书中许多见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认为十五国风的排列是以“亡之先后”为顺序,可谓独创。在词章和章法的诠释上也有精到之处,一些有关诗作历史背景的考订也见功力。但从总体上看,仍囿于《诗序》的说诗体系,仍是王者之化、后妃之德。甚至把许多爱情诗说成是讽刺诗。书中还不时透露出对妇女的轻视,书中个别诠解不仅穿凿附会,甚至是荒谬的。该书在南宋有较大影响,《吕氏家塾读诗记》、《诗补传》、《诗缉》等著作多次采录其说。由于到明代才出现较少的刊本,从而影响其对后代的流传。版本有《颍滨先生诗集传》十九卷,明刊两苏经解本。《诗集传》二十卷,明焦氏刊本。② 二十卷。朱熹(详见《周易本义》条)撰。朱熹早年解释《诗经》,遵循毛、郑之说,著《毛诗集解》(已佚)。后改从郑樵废序之说,于淳熙四年写成《诗集传》。《集传》解诗,分章注释,先标赋、比、兴,再进行字义释解,然后通释章内大意。注音夹于句中,篇末点明诗旨,品评泛论。篇首《诗集传序》总论诗歌的产生,风、雅、颂之不同,《诗经》的作用等。《诗集传》在欧阳修、苏辙等人所开辟的道路上,对《诗序》进行了全面地批判,但它与郑樵、王质不同,在批判中继承了其合理的成果,从而使它成为一部影响深广的集大成著作,被誉为《诗经》研究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书中肯定了爱情诗的存在,肯定了“以义兴师”的战争诗的价值,都是前人未曾论及的。《诗集传》表现了朱熹独到深刻的文学眼光,认为风诗大多是“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的民歌,不止是正确揭示了风诗的特点,而且敢于承认在儒家经典中有着“里巷歌的存在,在对民间文学充满偏见的封建时代尤显难能可贵。《毛传》标赋、比、兴,虽有开创之功,但那是为以史证诗服务的,而朱熹则着眼于艺术手法的运用和概括。书中还表现了朱熹治学上的求实精神,弄不明白的就注上缺疑。全书简明扼要,文字浅显,体制完备,适合各阶层的需要。由于朱熹是正宗的道学家,从而给他的研究带来很大的局限,从思想实质上讲,跟汉代《诗经》学没本质区别,他虽然肯定了爱情诗的存在,却认为都是“淫诗”,对反映被压迫阶级心声的诗歌更是极尽歪曲之能事。他批判《诗序》,许多地方又沿袭《诗序》之说,如“风雅正变”,“后妃之德”等。朱熹注意韵读,可采用的“叶音”方法极不准确,因而受到了清代音韵学家的批评。《诗集传》对后代的影响时间既久,范围也广。元、明两代多次科举考试科目中的《诗经》部分,都是指定《诗集传》为主要参考书。清代康熙年间编辑《钦定诗经传说汇纂》也是以它为“蓝本”。现存善本有《诗集传》二十卷,宋刊明印本,藏于北京图书馆。《诗集传》二十卷,序一卷,图一卷,纲领一卷,共六册,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此外有《四部丛刊》本、《诗集传》八卷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据原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年版重印本。

猜你喜欢

  • 羲画愤参

    二十五卷。清陆位时撰。陆位时字舆偕,钱塘(今浙江余杭)人。在明朝时官至鄞县训导。该书成于顺治三年(1646)。前有陆位时的自序,称“小愤小悟,大愤大悟,不愤不悟”。愤,即心求通而不得之意,所以叫“愤”

  • 日南读书记

    十八卷。清末民国初沈家本(1840-1913)撰。家本字子惇,号寄簃,归安(今浙江湖州市)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平生致力于法律之学,著述亦多。又博览群书,于经史小学

  • 甘泉县续志

    二十九卷,首一卷。钱祥保等修,桂邦杰纂。钱祥保、桂邦杰,生平俱见本书民国《江都县续志》。此志主要继前志后,记甘、江合并前三十年中邑内之事。记事下限断至清宣统三年(1911),惟《人物》门目,殁于民国者

  • 竹林寺女科秘传

    一卷。清浙江萧山竹林寺僧撰。此书原不著撰人名氏。相传出于竹林寺僧。初秘不示人,后传于世,世人用之多效。书中共载一百一十病证,七十二首治方。其中第五十六证、第八十二证,治法有缺。后附小儿治法及急救等方。

  • 日湖渔唱

    一卷。宋陈允平(生卒年不详,约宋末、元初时人)撰。允平字君衡,一字衡仲,号西麓,四明(今浙江宁波)人。宋德祐时授沿海制置司参议官。宋亡后,征至元都,不受官放归。善诗词,与吴文英、翁元龙齐名。著有《西麓

  • 溪蛮丛笑

    一卷。宋朱辅撰,朱辅字季公,南宋未桐乡(在今安徽桐城县北)人,朱翌子。其生卒直、仕履均不详。溪蛮即武陵五溪蛮,有雄溪、沅溪、酋溪、溪、辰溪、皆为蛮夷居新,清代其地属湖南辰州(今湖南沅陵)境。朱辅尝为官

  • 四书大全

    三十六卷。明胡广(1370-1418)等撰。胡广字光大,吉水(今属江西)人,建文二年(1400)廷试第一,官文渊阁大学士。明永乐十三年(1415)胡广等奉敕而撰成此书。本书辑明永乐前为《四书》注解者计

  • 太薮外史

    一卷。明蔡羽(生卒生不详)撰。蔡羽,字九逵,自号林屋山人,又称左虚子,吴县(今属江西省)人。由国子生授南京翰林院孔目。好古文辞,自负甚高。著有《太薮外史》、《林屋集》、《南馆集》等。此书前有蔡羽嘉靖十

  • 群经质

    二卷。清陈仅撰。仅字余山,浙江鄞县人。此书虽没有大发明,但错误也比较少。例如,《屯》曰:“利建侯。”《豫》曰:“利建侯”。此书认为,创业守文皆以建侯为利,后世废封建而设郡县,必无长治久安之策。这只是囿

  • 庸吏庸言

    二卷。清刘衡撰。刘衡,江西南丰县人。嘉庆五年(1800)由副贡生考充官学教习,历任广东新兴及四川垫江、梁山、巴县等县知县。道光十年(1830)官至河南开归陈许道。书前有作者自序和郭尚先、吴寿椿二序。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