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邹汉勋撰。汉勋(1805-1853)字叔勣,一作叔勋,号叔子,湖南新化县人。咸丰元年(1851年)举人,佐江忠烈守南昌,为起义军所杀。精古音之学。尚著《说文谐声谱》、《广韵表》、《颛琐历考》、
一卷。无作者姓名,清袁钧辑。《尚书略说》一卷,诸本多附之于《尚书大传》之后,并未单独列为一书,而袁钧则把它单独列出为一书,所征引的各条也都注明出处,间或附有考证,条下也有袁尧年所加之案语,与陈寿祺本完
七卷。明马愉(1395-1447)撰。马愉,字性和,临朐(今山东临朐县)人。明宣德二年(1427)进士第一。正统五年(1440)以侍讲学士入直文渊阁,累官至礼部右侍郎。著有《澹轩集》。愉逝后诗文散失。
一卷。明末朱之瑜(生卒年不详)撰。之瑜字鲁玙,浙江余姚人,明季诸生。该书记作者抵安南后,为安南官吏百般恐吓而不屈,后几遭不测,终以忠愤义烈之故,安南君臣为之敬服等。现有《舜水遗书》本。
不分卷。旧本题葛鼒、葛鼐评辑。杨廷枢、顾缃二序及鼐自为序,言皆不及鼒,文中评语亦止载鼐字。盖鼒为鼐兄,附名其间,恐实则为鼐作,鼐,字端调,江苏吴县人。生卒年未详。崇祯三年(1630)举人。是书题曰二编
①十八卷,清唐宗尧修,秦嗣美纂。唐宗尧,满洲镶黄旗人,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宝庆丞晋韶阳郡守。旧志始于明嘉靖间符锡创修。旧志宋以前已无考,唯元王方贵、方玭二书,但略而不详,散而不统。此志郡守唐中尧
十八卷。明胡经撰。经号前岗,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事。该书用注疏本,移《乾·彖传》“大明终始”三句于“乃利贞”之下,说是《周易》原本,得
十二卷。《外集》六卷。《附录》一卷。清陆陇其(1630-1692)撰。陆陇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进士,历任知县和行取御史。与陆世仪并称“二陆”,学宗程朱,以“居敬穷理”为主,力辟王阳明“致良知”
四卷。明李春芳撰。李春芳字石麓,江苏兴化人,生平事迹不详。该书为公案小说,记明代清官海瑞(刚峰)断案决狱之事。全书七十一回,每回演述一个故事,而以审案人海瑞贯串各篇。据历史记载,海瑞为官清正刚直,敢于
一卷。清许楣撰。许楣(1797-1870),浙江海宁州人。许梿之弟。道光进士,官户部主事。是书论述共有八条,第一条为不能以千万之银易一束之纸,第二条为银可以易钞、钞不可以易银,谁复肯以现钱易虚纸,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