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转注正义

转注正义

一卷。清李翘(其生平未详)撰。李翘浙江人。是编首列转注本于方言说。次举《方言》与《说文》说解同训者为证。次分转注之例为正变两类。正例有七:一曰训解一字相同,如“”训“”,“遝”训“”;二曰训解二字相同,如“笭”、“篚”并训“车笭”;三曰互相转注,如“论”训“议”,“议”训“语”,“语”训“论”;四曰训解稍不同而义同,如“遹”训“回避”,“避”训“回”;五曰数字一义,如“姣”、“姝”、“”、“孆”诸字并训“好”;六曰一事而有数字,如相谒食麦楚谓“饴”,秦谓“餖”;七曰数字转注,如“逆”训“迎”,“迎”训“逢”,“逢”训“遇”。变例有八:一曰同部字为训,如以“敛”训“收”,“攷”训“敂”;二曰双声叠韵字,如以“赵”训“趍赵”,“鹔”训“鹔”;三曰数字同训,所训之字属异部,如以“”训“美”,“美”训“好”;四曰两部义近,互相转注,如“肇”、“敂”、“攷”、“”训“手”部之“”,“”又训“支”;五曰两部部首同字异体相转注,如“大”部“”训“大”,“介”部“奕”训“大”。六曰两部部首义近相转注,如“燕”训“玄鸟”,“”训“玄鸟”;七曰异部义近,互相转注,如“舜,楚谓之,秦谓之藑”;八曰异部互相转注,如以“但”训“禓”,“禓”训“但”。《续修四库提要》云:“是编谓方言为转注之本,不得谓非探原之论,第于转注字之改造由于声变,未经说明,而又不限于同部,并推广及于连语,竟出许氏说解“建类一首,同意相受”之外,未免得失参半耳。”(冯汝玠)是编有刊本。

猜你喜欢

  • 催官篇

    二卷。宋赖文俊(生卒年不详)撰。赖文俊,字太素,处州(今属浙江省)人,曾官于建阳,好相地之术,后弃职浪游,号布衣子,世称赖布衣,撰有《绍兴大地八钤》、《三十六钤》、《催官篇》等。《催官篇》一书,分《评

  • 官民准用

    七卷。不著撰人名氏。徐天麟在书前序中言元代往往随事立法,各代各时所颁布之律令条例繁多,官民难以尽知。此书乃留心法律者抄集法律案牍而成,前列“诏敕”,共分官制、吏员、公牍、礼仪、学校、僧道、户役、田产、

  • 易义致用说

    一卷。清秦东来撰。秦东来字旭堂。寿阳人。作者认为,专言理而最切于用者,当首推六十四卦之大象。因此书中于每卦之后都有一“以”字,即用的意思。使用这个用字的人,或者是先王大人,或者是后与士,而更多的是君子

  • 山谷禅喜集

    二卷。明陶元柱编。陶元柱,始末不详。本书编者取凌濛初编《东坡禅喜集》之意,于黄庭坚集中录其阐发禅理之文,别为一书。有四库本。

  • 灵棋本章正经

    见《灵棋经》。

  • 苑洛志乐

    二十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邦奇字汝节、苑洛,朝邑(今陕西大荔)人。是书首取《律吕新书》为之直解,凡二卷。前有邦奇自序,后有卫淮序。第三卷以下乃为邦奇所自著。其于律吕之原,较明人所得为密

  • 易经征实解

    无卷数。清胡翔瀛撰。胡氏曾著有《易象授蒙》。此书原稿存于胡氏家中二百六十余年,直至民国六年(1917)才由其裔孙胡鹏昌以活字印刷刊行。此书取全易卦爻辞之为吉为凶为悔为吝者,征以事实,分类逐条辨析,所以

  • 四书温故录

    不分卷。清赵佑撰。赵佑字鹿录,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官至左副都御史。自序略谓在四书以五经为故,读四书不进之以五经,不足以通四书。在四书集注以古注疏为故,读集注不兼之以古注疏,不足以见紫阳采集之精,

  • 罗马志略

    十三卷。无撰者人名。英国人艾约瑟(Joseph,Edkins)译。艾约瑟,英国教士、汉学家。所译西方史书,在当时中国社会有一定影响。书十三卷,卷首为小引。分三节,一、读罗马史便悉欧洲近事。二、罗马史载

  • 姓源珠玑

    六卷。明杨信民(生卒年不详)撰。杨信民江阴人(今属江苏省)人,永乐中任日照县知县。本书以《洪武王韵》为序,分别排列诸姓。各系古之名人于姓下。分为八十一类。各以四字标题,别为编目于卷首。书与录绝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