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鄤事迹
五卷。清汤狷石编。狷石,江苏武进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汇集《天山自叙年谱》、《扶轮信史》、《渔樵话郑鄤本末》等书,述明末郑鄤事迹。末为狷石撰《郑鄤阳冤狱辨》五首。此书有1913年国粹学报社排印《古学丛刊》本。
五卷。清汤狷石编。狷石,江苏武进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汇集《天山自叙年谱》、《扶轮信史》、《渔樵话郑鄤本末》等书,述明末郑鄤事迹。末为狷石撰《郑鄤阳冤狱辨》五首。此书有1913年国粹学报社排印《古学丛刊》本。
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
辽释希麟《续一切经音义》之简称。详见“续一切经音义”。
四卷。明颜端、徐浣同编。颜端,应山(今属湖北)人,曾官成都县教谕。徐浣,杭州人,曾官华阳县教谕。两人生卒均不详。弘治三年(1490),文安人邢表为四川左布政使,他有感于张咏乃四川名宦,于是嘱颜端、徐浣
十六卷。清陆心源(1834-1894)辑。生平详见《唐文拾遗》(辞目)。此书为《唐文拾遗》之续编。凡十六卷。《唐文拾遗》行世之后,陆心源又陆续得唐文三百余篇,厘为十六卷。上自朝廷诰敕、以及碑铭序记之文
八卷。清王闿运(1832-1916)撰。王闿运,字壬父,湖南湘潭人。咸丰举人,清著名文学家。太平军起义时,曾依附曾国藩军中。后在成都尊经书院讲学。宣统间赐翰林院检讨,加侍讲衔。辛亥革命后任清史馆馆长。
一卷。三国吴韦昭撰。韦昭(204-273)字弘嗣。晋时避司马昭讳,改称韦曜。吴郡云阳(今江苏丹阳县)人。初以丞相除西安令,归为尚书郎,迁太子中庶子。孙皓即位,封高陵亭侯,累迁中书仆射,领左国史。后因触
三十三卷。清陈兆仑(1700-1771)撰。兆仑,字星斋,号句山,浙江钱塘(今杭州)人。雍正进士。乾隆初举鸿博,授内阁中书,官至通政使。精六书,善经义。时人视作文匠。曾充任《世宗实录》、《诗经补注》、
不分卷。清史致康撰。史致康,字叔平,顺天宛平(今属北京丰台)人,生卒年不详。历任四川珙县、仁寿、成都等县知县,后擢为同知,兼署嘉定府事。此书叙史致康办议边务情况。史氏认为,办理“夷务”为政在人,编联保
三十六卷。旧本题朱熹撰,实乃老学究所纂辑。该书参考了《朱子语类》、《朱子文集》、《四书大全》、《四书蒙引》、《四书存疑》、《四书浅说》、《四书翼注》等书籍,删并《朱子文集》、《朱子语类》,辑成此书。宋
①一卷。清钱大昕(见《廿二史考异》)撰。该谱记南宋大儒王应麟事实。应麟晚号深宁叟,《宋史》有传。此谱言简意赅,惟采拾不博,且多有舛误之处。现有嘉庆八年(1803年)兴郡斋刊本。② 一卷。清陈仅撰。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