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卷。隋刘炫(约546-约613)撰。清马国翰辑。刘炫字光伯,河间景城(今河北献县东北)人,隋代经学家。与刘焯同以经学名世,时称“二刘”。著有《尚书述义》、《毛诗述义》、《孝经述义》、《春秋左氏传述义
二十三卷。清徐嘉(约光绪年间前后在世)撰。徐嘉,字宾华,山阳(江苏淮安)人。生平不详。是书分文存二卷、文存续选二卷、诗存十六卷、杂诗三卷。是集内容:文存,卷一序十五篇,书后二篇,书十一篇;卷二辩五篇,
二十卷。明王朝佐(?~1599)撰。王朝佐,字廷望,平阳(今浙江省平阳县)人,明宏治九年(1496)进士,官南京工部员外郎。“东嘉”即“东嘉州”,唐武德年间建,贞观年间废,明朝时属温州。《东嘉先哲录》
①四卷。清甄尔节修,孙肯获、罗焕章纂。甄尔节字竹亭,号雁川,陕西施县人。康熙五十年(1711)举人。雍正六年(1728)任屯留县知县。在任期,清廉勤慎,听讼公明,一时颇得屯民之景仰。考屯留旧志,创修于
五卷。汉郑玄注,清孔广林辑。孔颖达《尚书正义》引《书纬》云:“孔子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定可以为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刘向《七录》载有《中候
三十九卷。明张邦奇(1484-1544)撰。邦奇,字常甫,号甬川,别号兀涯。鄞县(浙江宁波)人。十五岁作《易解》及《释国语》。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邦奇性孝友,其母年已九十余岁
一卷。清朝释本果(生卒年不详)撰。本果字旷圜,潮州(广东省)灵山寺僧人。《正宏集》主要内容是叙述唐僧大颠事迹。……诬韩愈归依佛法,以伸彼教。书中开列七目:一是寺图,二是元代了性和尚所作大颠和尚本传,三
六卷。明钱孺谷、钟祖述同编。钱孺谷、钟祖述二人的字号生平均待考。嘉庆中襄阳府(今湖北襄阳等地)知府徐咸致仕归海盐(今浙江嘉兴),筑园城,名小瀛洲。招同邑布衣朱朴、思南府(今贵州思南等地)知府钱琦、福建
三卷。续辨二卷。别录一卷。宋余允文撰。允文字隐文,建安(今福建建瓯)人。生卒年不详。《尊孟辨》对宋代司马光、李觏、郑厚(字叔友)三家有关驳诘孟子的言论一一进行辨说,旨在推倒群疑,定孟子于一尊,故书名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