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骨
一卷。清沈彤(详见《周官禄田考》)撰。此书为沈氏择取《内经》中所载人身诸骨,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加以注释、辨正撰写而成。书中辨正之处颇多,如经筋篇:“足少阴之脉,循耳后上额角”,沈氏认为“额”字乃“头”字之讹。
一卷。清沈彤(详见《周官禄田考》)撰。此书为沈氏择取《内经》中所载人身诸骨,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加以注释、辨正撰写而成。书中辨正之处颇多,如经筋篇:“足少阴之脉,循耳后上额角”,沈氏认为“额”字乃“头”字之讹。
①五卷。清徐泌修,谢允复纂。徐泌,字鹤汀,浙江衢州人,康熙十九年(1680)任全州知州。谢允复字文山,广西全州,孝廉,官参议道。湘山,位于广西全州县西部。清以前,湘山麓有唐至德间修建的湘山寺(今毁),
见《五经类编》。
①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李奉翰、顾学潮修,王金英纂。李奉翰,字香林,奉天正蓝旗汉军人。监生,乾隆三十七年(1772)任永平知府。后升江南松太道。顾学潮,字小韩,江苏元和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副贡。
三卷。旧题南唐宋齐邱(生卒年不详)撰。宋齐邱,字超回,后改子嵩。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曾任殿直军判官、右司员外郎、同平章事等职,李璟封为楚国公。后获罪被废,自经而死。宋齐邱生当乱世,十分喜好术数,
八卷。清王明德(生卒年不详)撰。王明德,字金樵,高邮人。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读律佩觿》成书于康熙甲寅年(1674年)。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分类编辑,并分别进行阐释。附有《洗冤录》及《洗冤录补
十卷。清杜之昂修,路跻垣、申昌先纂。杜之昂字坦如,河南扶沟县人。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康熙十二年(1673)任平顺知县。路跻垣字云衢,邑人,贡生。申昌先字耀如,邑人,贡生。平顺旧名青羊里,明嘉靖
二卷,清萧腾麟纂。萧腾麟,字十洲,又字绣夫,江西峡江县人。康熙五十三年(1714)武举,五十七年(1718)会魁,选侍卫,雍正间授河南都司、晋州等镇保宁游击,乾隆二年(1737)驻镇察木多,督理西藏粮
一卷。撰者不详。江表二臣指史可法、黄得功。后附《淮域纪事》、《嘉定县乙酉纪事》、《浙江纪略》等。现存涵芬楼藏抄本。
一卷。清潘眉(1771-1841)撰。潘眉字寿生,又字稚安,江苏吴县人,清学者。曾应邀纂修《高州府志》。著有《三国志考证》等。此书以《史记索隐》所引《竹书纪年》考证田齐纪年,从而考订孟子生年及游历先后
①不分卷。法国沙畹撰。光绪末叶,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在我国甘肃、新疆,得汉晋及唐简册约二千件,交予沙畹考释。于是沙畹同在巴黎的中国学者吴勤训、魏怀二人一起对此进行排比整理,选其中文字可辨识的作考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