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首集
一卷。明王与允(?-1644)撰。王与允,一名与胤,字百斯,山东新城(今淄博)人,王象晋之子,生年不详。崇祯元年(1628)进士。官至湖广道监察御史。以劾总兵邓玘,降补光禄寺署正。明亡,同妻子于氏、子士和同自经。著有《陇首集》。是集乃其巡视陕西茶马时所作,故名《陇首》。由其侄士祯编次。仅诗二十四首,又有《劾邓玘淫掠疏》一篇,目撰墓志一篇。而以传及墓表、逸事附于后。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还收入《王渔洋遗书》。
一卷。明王与允(?-1644)撰。王与允,一名与胤,字百斯,山东新城(今淄博)人,王象晋之子,生年不详。崇祯元年(1628)进士。官至湖广道监察御史。以劾总兵邓玘,降补光禄寺署正。明亡,同妻子于氏、子士和同自经。著有《陇首集》。是集乃其巡视陕西茶马时所作,故名《陇首》。由其侄士祯编次。仅诗二十四首,又有《劾邓玘淫掠疏》一篇,目撰墓志一篇。而以传及墓表、逸事附于后。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还收入《王渔洋遗书》。
四卷。清王凤生撰。王凤生,字竹屿,安徽人。父友亮,始侨寓江宁。凤生少治举子业,屡试不第。嘉庆十年(1805),援例以通判试用浙江。嘉庆二十五年(1820),补嘉兴府通判。凤生在浙江日久,屡著知县事,所
六卷。补录 一卷。清黄丕烈撰。黄丕烈(1762-1825),字绍武,号荛圃,晚号复翁。他曾购置宋本百余种,故将藏书楼命名为“百宋一廛”,自号“佞宋主人”,又号求古居士,“士礼居”为其室号,江苏长洲(今
十四卷。民国葛延瑛修,孟昭章纂。葛延瑛,民国十五年(1926)任泰安县县长。孟昭章,邑人。葛延瑛任县长后,考泰安县志,自道光八年邑令徐宗干重修后,距当时已四十余年未有续修了,恐年远事湮,文献难征,聘孟
一卷。清代陆陇其(1629-1692)撰。陆陇其见《古文尚书考》条。其学说以“居敬穷理”为主,崇尚程朱学说,反对王守仁之说。此书分上、中、下三篇,都是驳斥王(守仁)学的论述。其中上篇叙述王学之产生、源
一卷。清曹溶(1613-1685)撰。曹溶字洁躬,号秋岳,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生卒年不详。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入清后官至户部侍郎。工诗文,除本书外,尚著有《静惕堂诗集》、《粤游
五卷。唐王方庆(?-702)撰。王方庆名綝,以字行。咸阳(今属陕西)人。武后时官至凤阁侍郎平章事,终于太子左庶子,封石泉公,谥号贞。平生著述颇丰,除本书外,还著有《南宫故事》、《尚书考功簿》、《谏林》
一卷。清杨芳灿(1753-1816)自撰。芳灿字蓉裳,江苏金匮(今无锡)人,拔贡出身。历任甘肃伏羌县令、灵州知州、户部员外郎等官,以母丧归,主讲关中书院。曾参预修《四川通志》,卒于蜀。谱主受业于袁枚,
四卷,清袁景晖修。袁景晖,字龙溪,河南光山人,举人,官建始知县。县志明以前无可考。康熙初知县吴李芳创修县志,粗备修举。二十四年(1685)知县武令模续修,草创成篇,采择不精不详。四十三年(1707)知
十四卷,清易家霖修,傅为霖纂。易家霖,曾任简州知州。傅为霖,州人。《简州续志》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共十四卷。此志掇旧志,佚者增,阙者补,无事实者,亦存其目。末附质疑十数则。其自谓欲仿武功,朝
见《太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