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附录》一卷。明李璋(约1497年前后在世)撰。李璋,字政虹,浙江海盐人。是集前有正德四年李璋自序,称“取旧刻痛加删削,存十之一,并及近作为二卷。杂著、诗余为一卷。易其名曰诗存。”此本为其十世孙
三册。撰者不详。记嵩佳氏、赛密勒氏、尼玛察氏、拖沙喇哈番额尔等世系。用满文撰写,间附汉文。现有稿本。
一卷。周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汉书·艺文志》儒家《内业》十五篇。《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均不著录,佚已久矣。王应麟《汉志考证》谓《管子》有《内业》篇,此书恐亦其类,马国翰即据《管子》录入,
一卷。清黄丕烈(1763-1825)撰。丕烈字绍武,号荛圃,又号复翁,江苏吴县(今苏州市)人。乾隆举人,官分部主事。为著名藏书家、校勘家。《汪本隶释》是清钱塘(今杭州市)日照据昆山(今属江苏)徐乾学专
十二卷。清蔡世远(1681-1732)撰。蔡世远字闻之,号梁村。漳浦(今福建)人。康熙、雍正时学者、古文家。康熙二十四年(1685)进士。官至礼部侍郎。谥文勤。著有《二希堂文集》。此集共十二卷,卷一至
十卷。清钮琇(约1681年前后在世)撰。钮琇,字玉樵,江苏吴江人。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拔贡生,历知河南项城县、陕西白水县,兼摄沈邱、蒲城事,后为广东高明县令。卒于官,数年后方得归葬故里。一生颇多
见《钱氏小儿药证直诀》。
十二卷。清张廷济(1768-1848)撰。张廷济,字叔未,浙江嘉兴人。嘉庆三年(1798)举孝廉第一。屡试不第,遂归隐,以图书金石自娱。当时士大夫,高其行。所居清仪阁,其中之物,自商秦魏晋唐以至近代,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庄氏史案》是据陈寅清《榴龛随笔》而录,述清初庄廷鑨史狱案。明故阁辅朱国祯,曾欲为明史,未成而卒,书稿为湖州庄氏窃据为己,庄廷遂招集宾客,整理增删成书。廷死后,其父庄胤城召匠刊刻
三十四卷。清周象明撰。象明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字悬著,太仓(今属江苏省)人,康熙十一年举人。除此书外,还著有《事物考辨》、《尚友编》、《苏松田赋备考》等。此书包括《易》、《书》、《诗》、《春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