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集注
见李筌等《阴符经解》。
见李筌等《阴符经解》。
一卷。晋蔡谟(281-356)撰,清马国翰辑。谟字道明,陈留考城(今河南省民权东北)人。官至司徒,赠侍中司空,谥文穆。其事迹见于《晋书》本传。著《丧服谱》,《隋唐志》以一卷著录,现在已经散失。《晋书·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
清陆次云(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陆次云,字云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不遇。后任河南郏县知县、江苏江阴知县,颇有政声。著有《八绂绎史》、《八纮荒
八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尚书》有今、古文之分,今文《尚书》二十九篇,由伏生所传;古文《尚书》四十五篇,得于孔子故宅壁中。西晋永嘉之乱(311年)后,今、古文《尚书》相继失传。东晋初年,豫
八卷。明陈琛(1477-1545)撰。琛字思献,号紫峰,福建晋江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吏部考功司主事,后辞官归乡终养。嘉靖中起授贵州提学佥事,不赴;再起江西提学佥事,也没有去上任。事迹附
八卷。明郭凝之撰,凝之事迹见《孝友传》条。该书乃是《孝友传》续作,全采明代之人,上起士大夫,下至沙门和尚、乞丐。人各为传,共计429人。
①八卷,清安可愿修,曾宗孔纂。安可愿,陕西跃州人,拔贡,官远安知县。曾宗孔,远安县人,庠生。县志明成化二十年(1484)知县刘英始修,嘉靖十七年(1538)知县王绰续加修辑,皆未付梓,仅辗转传钞,故流
四十二卷。清沈季友(1652-1698)辑。沈季友字客子,号南疑。平湖(今浙江平湖县)人。康熙二十六年(1687)副贡生。父沈棻有才名,他因而得结交当世名士。早年以诗文及制艺为人称道,曾从毛奇龄学诗。
四卷。清冯准辑。所收皆湖南湘潭一邑之书人。第一卷明代周星、李驭芳、王岱、唐世征、郭幼隗。第二卷陈鹏年、张烂。第三卷李观正、曹试。第四卷罗修源、秦定关、陈潭屿、张九钺、宋本敬、周新霁、胡师孟、张顾堂、周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