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治录
三卷。清代于准撰。此书分十一门类摘录历代诸儒家的修身处事格言编辑而成。十一门类为:“幼学养蒙”、“闲家善后”、“士子守身”、“缙绅居乡”、“以道事君”、“任职居官”、“劝谕愚民”、“慎重刑狱”、“善俗戢奸”、“催科抚字”、“备荒救灾”。
三卷。清代于准撰。此书分十一门类摘录历代诸儒家的修身处事格言编辑而成。十一门类为:“幼学养蒙”、“闲家善后”、“士子守身”、“缙绅居乡”、“以道事君”、“任职居官”、“劝谕愚民”、“慎重刑狱”、“善俗戢奸”、“催科抚字”、“备荒救灾”。
七卷。明朝时西洋人庞迪我撰。其生平事迹不详。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主要论述天主所禁罪者共七条:一谓骄傲,二谓嫉妒,三谓悭吝,四谓忿怒,五谓迷饮食,六谓迷色,七谓懈惰于善,庞迪我以此而作此
一卷。明张纯(生卒年不详)撰。张纯,永嘉(今属浙江省)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官至南康府知府。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认为“王制五祀”即为金、木、水、火、土,甚
四卷。清潘思榘撰。潘思榘详《周易浅释》条。此书是作者任福建巡抚、执掌鳌峰书院时为诸生讲授《大学》、《中庸》的讲义,其学生将其汇编成书而付梓。
十一卷。《续稿》十五卷。《吟稿》八卷。《玉芝山房稿》二十二卷。《耄年录》七卷。明茅坤(1512-1601)撰。茅坤,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湖州市)人,明代散文家。登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
三十九卷。宋曹勋(1098-1174)撰。曹勋,字功显,阳翟(今河南禹县)人。进士出身。靖康初,除武议大夫。曾从徽宗北迁,奉密诏南归,后又奉使至金迎宣仁太后。绍兴五年(1135)除江西兵马副都督,累迁
二卷。清戴震(1724-1777年)撰。戴震字东原,安徽休宁人,清代著名的思想家、经学家、考据学家,清代皖派经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戴氏治学,于天文、地理、历算、历史、音韵、文字、训诂、考据等无所不通,曾
一卷,附一卷。清钱侍宸编撰。侍宸,清末叶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谱主高凤翰字西园,号南村,更号南阜,清末山东胶州人,官至安徽歙县令。凤翰善于制砚,平生藏砚千余方,并著有《砚史》一书。侍宸即据凤翰所记并
四卷首一卷,清蒋履泰纂修。蒋履泰,曾任都县知县。酆都县志创修于明弘治间,主笔者为邑人杨孟瑛,再修于清康熙间,主修者为邑令王廷献,编纂者为邑举人林坚本。嘉庆中邑令瞿颉续修,纂辑者为巴陵举人刘维理,但经兵
三十二卷。明丰坊(见《古易世学》)撰。该书自称因其祖先、宋御史中丞丰稷之《案断》而为之释义,故名世学。但丰稷并无《案断》之书,历家书目亦不见著录,显是伪托。坊平生喜作伪书,常于诸经窜乱篇章,别为训诂,
一卷。《绮咏续集》一卷。明汪汝谦(约1610年前后在世)撰。汪汝谦,字然明,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江南通志》称其移居武林,招集胜流,为湖山诗酒之会。故是集大抵征歌选妓之作。然而其前集由陈继儒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