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信验方
参见信验方条。
参见信验方条。
针刺角度之一,亦称沿皮刺,平刺。指进针时,针体和穴位皮肤呈15°角左右刺入的刺法。主要用于肌肉浅薄,下有骨骼处的穴位。在透穴时亦常应用。横刺的方向,应视具体穴位或补泻要求而定。
病名。见《外科证治全生集》卷一。为丹毒发于小腿部。证见红肿发亮,热痛如烧,不溃不烂,多在小腿肚之下。治宜用矿石灰化于缸内,次日水面上结一层如薄冰者取起,以桐油调匀,外敷于患处,每日二、三次;或以马钱子
属妊娠早期破水。清·周贻观《秘珍济阴》:“胎未满月,先破水,腰不痛,名试水症。非产也。宜服八珍汤加杜仲、故纸、坤草数贴,俟月足,自易生。”参见试水条。
临床上四种严重脉证。即:形气相失、色夭不泽、脉实以坚、脉逆四时。《素问·玉机真脏论》:“形气相失,谓之难治。色夭不泽,谓之难已。脉实以坚,谓之益甚。脉逆四时,为不可治。必察四难,而明告之。”
见《中医妇科学讲义》。经行先后无定期证型之一。多因恚怒伤肝,肝郁气乱,气乱则血亦乱,冲任胞宫蓄溢失常。症见经期先后不定,经量或多或少,色紫稠粘,抑郁不乐,时欲叹息,胸乳胀闷不舒,或小腹胀痛等。治宜舒肝
伤食之一。《古今医鉴》卷四:“食者有形之物,伤之则宜损其谷,其次莫如消导,重者宜吐宜下,枳术丸、保和丸、备急丹之类,量轻重择用。”《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
即燥热。详该条。
病名。见《肘后方》卷七。伤后局部红肿剧痛;重证可用寒战、高热、牵引肢体疼痛、恶心、呕吐等。用半夏、白矾各等份为末,醋调涂;或用蜗牛,马齿苋、大蒜、胆矾等分别捣烂外搽。重证可用蝎螫方(《寿世保元》:朱砂
病证名。胀病之一。《兰室秘藏·诸腹胀大皆属于热论》:“伤酒湿面及厚味之物、膏粱之人,或食已便卧,使湿热之气不得施化,致令腹胀满。此胀亦是热胀。”《证治汇补·胀满章》:“热胀宜清,诸腹胀大皆属于热,因湿
【介绍】:见张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