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泉州本草》。为猪鬃草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明代医生。福建永安县人。治病不分贫富,对百里以外病人也前去医治。在福建有一定影响。著有《四科治要》,已佚。
病证名。指疳病头颈生核的证候。《圣济总录》卷一百七十二:“由小儿嗜肥甘过多,虫因甘动,或饮食不调所致。”其症头颈生核,形如弹丸,按之转动不痛,内有一种米粉样物质(如颈淋巴结核);其毒侵及脏腑而成疳疾。
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治疗原则。使用寒下法的禁忌症。①病邪在表或在半表半里;②便秘因于老年血虚肠燥,新产妇血虚,或病后津液耗伤者;③大失血的病人;④孕妇或月经期;⑤热邪在里,大便秘结,但病人脐部上下左右有动气,脉微弱或浮大
书名。又名《白喉忌表抉微》、《白喉治法抉微》。1卷。清·耐修子撰。刊于1891年。作者参考郑梅涧、张绍修二家治法,结合个人经验撰成此书。书中反对用发表之剂治疗白喉,推崇养阴清肺之法。并介绍了若干验方。
参见痘科类编释意条。
病人的形体与气机不协调的现象。例如某些消渴病患者,形体瘦弱,但胃火亢盛,多食善饥,烦躁易怒,表现气盛形虚;又如某些痰饮病患者,形体肥胖,但动则心悸气喘汗出,表现形盛气虚。这类形气不相称的病证,往往病情
证名。《难经·十四难》:“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为肌肤。”多因脾气虚损,运化失常,饮食不长肌肉所致。本症可见于虚劳、久泻以及慢性消耗性疾病等。
见天元玉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