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师集验方
见梅师方条。
见梅师方条。
指寸法之一,亦称手夫。使患者食、中、环(无名指)、小四指相并,以其中节横纹宽度作三寸,称为一夫。《千金要方》:“凡量一夫之法,覆手并舒四指,对度四指上中节上横过为一夫。”适用于下肢、下腹的直寸和背部的
简称针法或刺法。①指针刺时(包括进针、运针及出针)所使用的各种操作方法。②专指运针时所使用的各种促使针刺得气或保持与加强针感以及各种针刺补泻的方法。
病证名。《张氏医通》卷八:“气轮努胀,不紫不赤,状如鱼脬,乃气分之证,金火相搏所致。不用导,惟以清凉自消。”即状如鱼胞,详该条。
人体部位名。足上曰附,其外侧近踝者曰附属。《灵枢·骨度》:“膝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
见《中医方药学》。为水蛭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又名齿伤。《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三:“斗齿乃被打伤动摇也。宜蒺藜根灰敷之。”若出血者,宜云南白药掺之。
渴证之一。指吐、泻之后,津液耗伤所致的口渴症。《圣济总录》卷三十九:“霍乱吐利之人,重亡津液,则脏气不和,上焦热,津液不足,故霍乱而烦渴也。”《症因脉治》又分为外感霍乱烦渴和内伤霍乱烦渴两种。外感霍乱
病证名。又称热泻、火泄、协热自利。《万病回春·泄泻》:“火泻者,腹中痛一阵泻一阵,后去如汤,后重如滞,泻下赤色,小水短赤,烦渴脉数是也。”《医学入门》卷五:“火泻,实火口渴喜冷,痛一阵,泻一阵,肛门焦
病证名。见《类证治裁·咳嗽》。指风热犯肺,肺失清肃所致的咳嗽。症见咳嗽痰稠,身热,汗出恶风,口干咽痛,鼻流黄涕,苔薄,脉浮数等。治宜疏风清热,宣通肺气。用桑菊饮、银翘散等方。参见咳嗽条。本症类似急性上
【介绍】:见严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