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卷五十二东汉.班叔皮(彪)《王命论》:“始起沛泽,则神母夜号,以彰赤帝之符。”传说刘邦未发迹时,曾夜行斩一挡道白蛇,有人见斩蛇处有一老妪哭泣,自称其子白帝子被赤帝子杀死。后遂用为斩蛇之典。亦可
同“昆明灰”。唐李商隐《子初全溪作》诗:“汉苑生春水,昆池换劫灰。”
同“肥遁”。《隶续.晋右军将军郑烈碑》:“蹈明哲之高尚,嘉肥?而不闷。”
源见“陶潜柳”。咏归隐之典。唐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浪抚一张琴,虚栽五株柳。”
旧指对人应有戒心,不可轻易推诚相见。语出宋.陈元靓《事林广记.卷九.结交警语》:“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金瓶梅》七二回:“常言道:‘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老婆还有个里外心儿,
《孟子.尽心下》:“曾晳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左传.僖公三十年》:“冬,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又《韩非子.难四》:“屈到嗜芰,文王嗜昌蒲葅,非正味也,而二贤尚之,所味不必美。”按,羊枣,
源见“薏苡明珠”。形容蒙受不白之冤。清 丘逢甲《寄怀维卿师桂林》诗之二:“鼍愤龙愁战气昏,东来应有未招魂……珠薏馀生安下泽,金瓯全局哭中原。”
亦作“分庭抗礼。”以平等、相当的礼节相见。古代礼节,宾客与主人相见时,分别站在庭院的两边,相对行礼,以平等的地位相待,故称。《庄子.渔父》:“万乘之主,千乘之君,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史记.货殖列
参见:天马
《左传.成公二年》:“张侯曰:‘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若之何其以病败君之大事也?擐甲执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辔,右援袍而鼓。马逸不能止,师从之。齐师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