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六年(1867)升阳江县置,属广东省。治所即今广东阳江市。九年(1870)改为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复升为直隶州。辖境相当今广东阳江、阳春、恩平、阳东、阳西等市县地。1912年废州,于
在今河南汝阳县西。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2:南宋绍兴二年(1132),“伪齐刘豫之将移都汴京也,以(翟)兴屯伊阳山寨,惮之。……乃阴遣人啗(杨)伟以厚利,伟遂杀兴”。即此。
元至元十二年 (1275) 置弥勒千户,二十七年 (1290) 改弥勒州,属广西路。治所即今云南弥勒县。明代属广西府。清乾隆三十五年 (1770) 降为弥勒县。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改大理弥勒部
元至元十三年 (1276) 改南恩州置,治所在阳江县 (今广东阳江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阳江、阳东、阳西、阳春等市县地。十九年 (1282) 复改为南恩州。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以南恩州改置,治阳江
①1940年晋冀鲁豫边区由武乡县东部析置,属太行区。治东村 (在今山西武乡县东)。1945年9月撤销,与武西县合并复置武乡县。②1948年绥蒙政府由武川县东部析置,治旗下营 (今内蒙古卓资县西北旗下营
又作苴斗河。在今云南镇雄县南。《明一统志》 卷72芒部军民府: 苴斗河 “在府南二十四里。源出六丈山箐,经阿赫关,合纳冲河,入七星关河”。
①又作采桑。 春秋晋地。 在今山西吉县西黄河岸。《史记· 晋世家》: 献公二十五年(前652),“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于啮桑”。《索隐》: “裴氏云 《左传》 作 ‘采桑’。按,今平阳曲南七十里
即今福建南平市西北峡阳镇。清时南平县丞驻此。民国时设县佐。即今福建省南平市西北峡阳镇。清福建南平县丞驻此。
即今广东化州市北之罗江。《寰宇记》 卷167石龙县: “陵水从禺州扶莱县界流入,会罗水,二水相合为罗陵水。” 《舆地纪胜》 卷116化州: “二水乃陵水、罗水也。……昔有陵、罗二姓居二水之滨,因名之。
北宋太平兴国元年 (976) 改招义县置,属泗州。治所在今安徽明光市东北六十里女山湖镇(原名旧县)。元至元二十年 (1283) 废。古县名。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改招义县置,治今安徽省明光市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