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官署名。辽代有皇太后、皇太妃、皇后、近位、皇太子、亲王等祗应司,职掌不详。金属工部、掌给宫中诸色工作。设提点、令丞、直长、收支库都监、同监等官。提点、令、丞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从七品。
文书名。最初只作为一般书札。《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汉书·路温舒传》:“取泽中蒲,截以为牒。”至唐,始定为官府文书,属上行文之一种。唐制,凡下之上达,其制有六,牒为其一,乃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① 明之武官。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其上加提督、提调、巡视、备倭等衔,皆随事立名。初期多以公、侯、伯、都督充之,故各有本品。有挂印称将军者,如湖广曰平蛮将军; 有总
官名。又称分守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钱谷之事。如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永乐(1403—1424) 年间,常派方面官巡视民瘼,遂定布政司之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共设六十道。两京不设布政司
官名。清光绪末年置阿尔泰办事大臣。驻承化寺(今新疆省阿勒泰),辖阿尔泰乌梁海、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三部地。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仍沿旧制,设阿尔泰办事长官一人,直隶中央,掌理阿尔泰地区军务、民政、司法、外交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西汉平帝置,《汉书·萧由传》:元始(后1—5)中,“复为中散大夫,终官。”东汉隶光禄勋,秩六百石。无员,与光禄、太中、谏议大夫及议郎等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置,多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沿置,定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
官名。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二人,正九品,佐所正、所副治所事,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