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官制
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的主要任官制度。其时王族、贵族凭借宗法、分封之制,世代承袭各种官职。《逸周书·商誓》记商代灭亡以后,周武王召集了伊、旧、何、父……幾、耿、肃、执等“殷之旧官人”(即在商代世代为官的贵族),对他们进行训诫;西周金文器铭也多有王室大臣继任父祖之职的记载。可见商与西周王室大臣均为同姓或异姓贵族。春秋列国卿大夫也都是世袭贵族。正如俞正燮在《癸已类稿》卷三《乡兴贤能论》中所说:“太古至春秋,君所任者,与共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大夫以上皆世族,不在选举也。”
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的主要任官制度。其时王族、贵族凭借宗法、分封之制,世代承袭各种官职。《逸周书·商誓》记商代灭亡以后,周武王召集了伊、旧、何、父……幾、耿、肃、执等“殷之旧官人”(即在商代世代为官的贵族),对他们进行训诫;西周金文器铭也多有王室大臣继任父祖之职的记载。可见商与西周王室大臣均为同姓或异姓贵族。春秋列国卿大夫也都是世袭贵族。正如俞正燮在《癸已类稿》卷三《乡兴贤能论》中所说:“太古至春秋,君所任者,与共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大夫以上皆世族,不在选举也。”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始置,《汉书·丙吉传》说:“西曹主吏。”设掾、属及令史。东汉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西曹掾秩比四百石。三国魏制,西曹掾秩第七品。曹操为汉丞相时置西曹掾、属,后
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或刑席,也称刑名师爷。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役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与“四平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陈沿置,拟三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梁始置,秩第二十班,
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十六国大夏始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 “于是拜(王)买德为都官尚书。”南北朝皆置。南朝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三国时魏置,为尚书诸郎曹之一,以侍郎、郎中、郎为主官。属吏有典事、令史等。晋及南朝不置。北魏复置,以郎中为主官。属吏有主事令史等。北齐尚书省诸曹分统于六尚书,吏部尚书统吏部、考功、主爵三曹。考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官署名。隋开皇中置,“设大将军各一人,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宜;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所属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三人。此外又有司辰
官名。北魏置。《北史·齐本纪上》:“(高欢)累迁第三镇人酋长。”一说即“第三领民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