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正

中正

官名。①秦末张楚农民政权置。职主监察。《史记·陈涉世家》:“陈王以朱房为中正,胡武为司过,主司群臣。”②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从陈群之议置,一说曹操置于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由各郡长官推选籍贯本郡、任职于中央的有声望士人兼任,将本郡的士族依家世与才德写出“”与“”,划分为自第一品至第九品九个等级,为吏部委任官职的主要依据。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在郡中正之上设州大中正。三国吴设有职能与之相似的“大公平”。晋、南北朝沿置。有州大中正、州中正、郡国大中正和小中正,北齐时县亦设中正。属官有清定、访问等。西晋时每三年清定一次士族品第,在京大小中正每月在上东门会议三次,评定和升降品第,小中正写出品、状,由大中正核实,再上于司徒府,司徒核实后交尚书以备选用。出任者多为“乡品”二品的士族高门,西晋时偶有乡品三品为此职者。中正的权力在魏、西晋时最大,东晋后士族内部的地位趋于固定化,南朝宋时“凡厥衣冠,莫非二品”(《宋书·恩幸传》),中正升降品第的权力大大缩小,而且皇帝经常下诏荡涤清议,即受中正贬退品级的士人可以不经中正而得到恢复的机会。但直到南朝后期,除一些未设中正的荒远地区,士人出仕仍须得到中正的推荐。北魏前、中期此职权力颇重,后期权力稍轻,且选授渐滥,恩幸、阉宦皆有出任者,到北魏末期战乱时,行台亦可权立此职,评定品第以便授予官职。隋朝因避讳,未置,但隋初设有职掌与之相同的州都、郡正,文帝开皇(581—600)中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各州复置大中正,太宗贞观(627—649)初罢。北魏时此职无品、无禄,但有罪时可当刑。北齐时为流内比视官,诸州大中正视五品,诸州中正、畿郡邑中正视从五品,司州州都视从七品,诸州州都、清河郡中正视八品,诸郡中正视从八品。


官名。1、掌监察。《史记·陈涉世家》:“陈王以朱房为中正,胡武为司过,主司群臣。”

2、掌考察人才,评定士族品第。曹丕在各郡选拔有声望的人任中正,把当地士人按才能品德分成九等,以做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州置大中正,郡置中正。晋和南北朝时,州有大中正、中正,郡有中正和小中正。北齐时县也有中正。

猜你喜欢

  • 中都国子监

    学校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中都(今安徽凤阳县)国子学而置。其设置与京师国子监(亦是年改称监)同。二十四年更定员额、品秩,设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博士、学正、学录、掌馔各一人,助教二人,品秩与

  • 门亭长

    1、官名,京城雒阳十二城门的门亭长,属城门校尉,掌守卫。《后汉书·百官志》:“(雒阳)凡十二门。”注:“十二城门,门一亭。”2、州郡府门的门亭长,掌通报、纠察等。下属有门吏、门卒。后世州郡多沿置。《后

  • 审定科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审查颁行教科书,收管本部所用参考图书,编录各科学艺报章。额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此外,亦可酌派本部他司人员或各学堂教员之熟悉科学者助

  • 裨王

    即小王,亦作裨小王。匈奴官制自左、右贤王以下置二十四长,诸长下则置裨小王。其它少数族或有置之。小王。《汉书·卫青传》:“汉兵夜至,围右贤王。右贤王惊,夜逃,独与其爱妾一人骑数百驰,溃围北去。汉轻骑校尉

  • 庐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庐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县警察所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

  • 提法使司总务科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稽核度支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

  • 童子奉车郎

    侍从官名。授未成年者。《梁书·文学·岑之敬传》: 年十六,策试擢为高第,“乃除童子奉车郎。”

  • 畿部都督

    官名。北魏置。《魏书·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 “高祖末,(元鸷)以征伐有功,赐爵晋阳男,累迁领军、畿部都督。”

  • 中山宫署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设令、丞为长贰,下设宫教博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