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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七月十九日公布的《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恰克图佐理专员公署章程》的规定,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与恰克图三地各设佐理专员一人,职权与库伦办事大员相同,“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其直接办事区域与清代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驻恰克图理藩院司员所辖相同。三地佐理专员均受库伦办事大员的节制,遇有紧急事件得同时迳呈大总统。佐理专员公署均置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并有卫队长一人,所统卫队员额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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