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正
官名。隋炀帝始置,员十人。唐沿置八员,从九品下,为太医署属官,掌疗疾、番直莅坊。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置,隶太医局。南宋亡遂废。
官名。隋炀帝始置,员十人。唐沿置八员,从九品下,为太医署属官,掌疗疾、番直莅坊。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置,隶太医局。南宋亡遂废。
官员任用种类之一。唐制,凡由任命为正式官职者为正授。《通典·职官一》说:“凡正官皆称行、守,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阶卑而官高者称守,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
官名。掌巫筮、预言吉凶、禳祷以除疾病。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四七片: “壬辰卜,亘贞,㞢册, 巫乎 (呼) 取口。”周、 秦、 汉朝沿置。参见“男巫”、“女巫”。官名。本为原始社会
州分职吏名。晋代凉州设置,见《彭祈碑阴》,为军议从事的异称,掌参议军事。
县分职诸曹之一。东汉置,《后汉书-百官志一》记汉代公府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县尉曹亦主士卒。有尉曹掾与尉曹史,并见《隶释》一五《都乡正卫弹碑》。洪适认为此碑“盖是记述守令徭役条教也。
见“大臣”。
官制用语。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常含贬降之意。晋朝沿用,指内侍、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后世亦称。汉制,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如《汉书·冯野王传》记冯野王“为大鸿胪,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
官署名。北齐置。属中侍中省,以中尚食典御为长官,员二人,下设丞二人,监四人,皆由宦官担任。管理皇帝的饮食事务。官署名。北齐置,掌储供宫中食物。其官有典御、丞、监。见《隋书·百官中·中侍中省》。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满语官名。汉名为屯领催。清入关前所设,掌一屯之文书饷糈事。崇德元年(1636) 定屯守堡为噶尚拨什库,即屯拨什库。雍正(1723—1735)初,拨什库改为领催,即为屯领催。
官名。①吏部头司吏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一员,掌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后又置选部承务郎行其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置二员,一掌核实选人解状、簿